與越南妻爭撫養權 孩子國籍會列入考量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與越南妻爭撫養權 孩子國籍會列入考量

協商離婚談不妥,越南籍妻子堅持帶孩子回鄉。



☉郭先生指出,他與越南籍的妻子在我國註冊結婚,育有一個3歲的兒子。

“最近我們兩人都覺得無法相處下去,談好要離婚,但在孩子撫養權方面有爭議。”

他補充,妻子希望將孩子帶回越南撫養,但由于孩子持有大馬身分證,他認為孩子在大馬成長會較好。



他希望了解,若雙方無法談妥孩子撫養權問題,孩子是否會被法官判給母親撫養?

★林若輝律師

原則上,只要雙方談妥所有條件,包括財產和孩子撫養權,那么法庭是不會干涉的。

但據事主所說,他們在撫養權方面有異議,那么這部分只能交給法庭判決,目前難以下定論法庭會把孩子判給爸爸或是媽媽。

一般來說,7歲以下的孩子會判給媽媽,但按照事主描述,孩子媽媽可能會把孩子帶到國外和孩子的國籍是馬來西亞,這些因素都會被法官列入考量。

法庭會依據孩子的情況和福利,選擇對孩子最好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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