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佩妮:執法單位應對付假募捐
日前採訪了怡保救世軍的籌款活動記者會,會后與主辦當局談起了非政府組織慈善機構籌募資金的情況,發現近年來確有一些害群之馬在混水摸魚,令真正的慈善機構受波及,人們對慈善團體持質疑態度,不再慷慨解囊。
根據怡保救世軍的說法,在霹州,一間兒童院、男童院或孤兒院(以30名兒童為例)每年僅獲中央政府撥出約2萬令吉作為孤苦無依兒童們的食物津貼,而州政府同樣每年撥出約2萬令吉津貼。
1年4萬令吉根本難以經營一間孤兒院,除了孩子們的教育經費和生活費,經營者也須繳付水電費、石油氣費和員工薪金;而政府給予老人院的津貼其實與孤兒院相差無几,老人院的費用主要用在老人們的醫療費和醫藥品。
政府津貼不足,所幸還有公眾人士的贊助和捐獻,怡保救世軍的兒童院、男童院和老人院的經費足以讓它們繼續支撐和經營;但救世軍其他孤兒院和老人院呢?
這個社會當然有很多好心人,對于做善事和捐獻是義不容辭,但大家都有類似經驗,就是遇到以慈善籌款為名,實是利用人們的同情心來牟取暴利者,人們一旦捐獻,就是“好心做壞事”,讓騙徒賺取黑心錢,久而久之,大家的警戒心提高了,不再輕易獻捐,致令白狗偷吃,黑狗當災。
這個現象(假借慈善之名募款)在國內存在已久,不過政府當局似乎從來沒有針對此現象進行管制或執法取締,以致非法募款和詐騙活動越來越猖獗,人們也對慈善籌款越來越沒有信心。
我國一向有法令禁止任何人在沒有准證的情況下非法募款,執法單位應針對非法募捐採取更嚴厲行動,杜絕“假募捐”活動,讓人們恢復信心,以更開放的心來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