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RM1 監3年
(山打根6日訊)為偷一令吉,換來3年監禁!
1名非法入境的菲律賓籍男子闖入餐館行竊遭警方逮捕,他今天被控上推事庭後俯首認罪,被判處監禁3年及罰款5000令吉。
若被告無法繳還5000令吉罰款,則需監禁12個月,並在監禁後遭遣送回國。
被告阿布胡萊拉(27歲)被控在今年9月15日凌晨5時左右,闖入英達城某餐館行竊,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457(夜間破門行竊)條文。
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高達5年及罰款,監禁期可被延長至14年,若重犯可被判罰款或鞭笞。
闖入餐館行竊
案情指出,被告是非法進入我國的菲律賓籍男子,案發當天被告剛抵馬3天,本來居住在甘榜蒙卡麗那勿的被告乘車去英達城,再尋找下手目標。
被告先從後門闖入餐廳,企圖偷走擺放在櫃檯處的撲滿,而裡面只有1令吉。
餐廳員工發現餐廳遭人闖入後,立即聯絡警方,被告逃跑不及遭逮捕。
推事法利傑弗里同時諭令被告,若無法繳交5000令吉罰款,需監禁12個月,監禁後也必須遣送回國。
“被告監禁刑期從逮捕日,即9月15日算起。”
此案主控官為陳協華(譯音)助理總監,被告則無代表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