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被控洗黑錢逾410萬 甲工程局主任不認罪
(吉隆坡6日訊)早前因涉及16項總額達120萬8000令吉的貪污和洗錢勾當,而在馬六甲面控的甲州公共工程局主任拿督卡立奧馬,今天再被控兩項逾410萬令吉的洗錢罪名,不過他否認有罪。
現年56歲的卡立奧馬,被控在去年9月1日和今年7月1日,于吉隆坡敦拉薩路國民投資機構(PNB)大廈,將自己透過貪污勾當所獲得的逾410萬令吉款項匯入本身的宏願基金戶頭。
被告因此牴觸2001年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法令第4(1)(b)條文,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20年或罰款1萬令吉,或賄款的5倍,視何者為高。
卡立奧馬上月于馬六甲地庭,分別面對3項總額達108萬令吉的洗黑錢控狀,以及13項總額達19萬6200令吉的貪污控狀,不過他也對這些控狀否認有罪。
25萬保外侯審
代表反貪污委員會的主控官阿末阿克蘭副檢察司,以卡立奧馬已先前在馬六甲地庭面控為由,向法官阿祖拉艾威提出將新增的兩項洗黑錢控狀,轉至馬六甲,以和先前的16項控狀一同審訊。
他也建議法官按照馬六甲地庭做法,即讓卡立奧馬以25萬令吉保外侯審,並且要求被告移交護照給法庭以及在每個月尾前往甲州反貪會辦事處報到,被告代表律師阿茲魯祖基菲里也同意有關的建議。
法官阿祖拉艾威同意有關的申請,並擇定此案將于11月4日轉至馬六甲地庭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