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总检察署二度要求调查 “SRC挪用资金涉庞氏骗局” | 中国报 China Press

瑞士总检察署二度要求调查 “SRC挪用资金涉庞氏骗局”

瑞士总检察署二度要求调查
“SRC挪用资金涉庞氏骗局”



(日内瓦5日讯)一马发展公司(1MDB)弊案调查再有进展,瑞士总检察长办公室指出,调查显示,一马发展公司子公司SRC国际公司遭非法挪用的资金,涉及庞氏骗局。

瑞士总检察署昨日发文告,第二度向我国提出要求,以调查此案。

瑞士总检察长在文告中指出,今次提出相互法律援助要求,和去年8月以刑事诉讼调查的一马发展公司案有关。



文告说,首先,共有8亿美元资金从SRC主权基金在天然资源投资,显示被挪用。

第二,怀疑当中涉及“庞氏骗局”,以掩盖SRC和一马发展公司挪用资金的行为。

文告说,瑞士总检察长这次提出的法律援助要求,是为了最新调查发现而搜集证据。

“总检察长已向大马当局要求协助,以让受害人和公司能保有通过瑞士刑事诉讼的权利。”

文告指,根据新的疑点,瑞士总检察长也已二度向新加坡当局提出相互法律援助要求,上一次提出是在2016年4月,且已获得新加坡当局回应。

“总检察长有信心,向大马当局提出的两次相互法律援助要求,都会受理。”

瑞士总检察长麦克劳柏今年1月29日发表声明,证实他已经正式要求大马当局协助,以调查一马公司是否牴触瑞士法律,包括涉嫌外国官员贿赂,滥权和洗黑钱,以及该公司是否因管理不当而出现犯罪行径,惟至今仍未获得回应。

庞氏骗局多由内部员工犯案

庞氏骗局属于商业罪案或俗称白领犯罪(white collar crime)的一种,多数由掌控公司财政大权或是熟知公司运作的员工所犯案。

专家分析,庞氏骗局或商业罪案的涉及层面广,涉案者大多经过精心策划。

企业在商业程序中涉及层面广,从公司内部到融资机构或监管机构,需要经过很多层面,若缺乏妥善及谨慎把关,一旦遭有心人利用,很可能名声及钱财两失。

商业罪案大多数都是经过精心策划,并且隐藏在公司内,若受害公司不报案,警方很难察觉。

例如老板或管理层在没有经过精明审核的情况下就购买某项资产、没有了解内容就签约、或有人“粉饰”资产负债表做假账等,都属于商业诈骗。

交易双方签约时,一方没问,另一方则刻意不提,也属商业欺骗一种。

有些商业机会看上去好像对自己生意有帮助,其实很有可能是别人设下圈套要拿走你的资产,骗局可能出现在客户、供应商或投资者身上。

总检察署:未接瑞士要求协助

总检察署指出,未接到瑞士的任何要求,以便在瑞士当局对一马发展公司案件的调查,提供进一步的协助。

该署今日在简短的文告中说,该署坚守国际合作的承诺,一旦接到通过外交途径提出的要求,并在符合在地法律要求的情况下,将会作出“适当考虑”。

瑞士总检察长办公室昨日指出,该署寻求马来西亚的进一步协助,以调查一马公司案。

1MDB:疑问可查询相关机构

一马发展公司声明,任何有关瑞士总检察署要求马来西亚提供进一步协助,以调查一马公司子公司SRC国际公司涉及庞氏骗局的事宜,可以向相关机构查询。

“任何有关此事的询问,可以向相关机构提出。”

一马公司在回应网络媒体“当今大马”的询问时,这么指出。

该公司重申,瑞士当局或任何外国司法单位,针对一马公司涉嫌舞弊与洗黑钱的调查,与该公司联络。

“如之前所声明的,一马公司将根据管制这类事项的国际协议,及国内相关执法机构的忠告,给予任何一个外国授权机构通力合作。”

目前,香港、阿布扎比、瑞士、新加坡及美国,正调查一马公司涉嫌舞弊与洗黑钱的指控,并充公资产及提控数人。

资料库
下线资金支付上线

“庞氏骗局”源自美国一名意大利移民查尔斯·庞兹(Charles Ponzi),他于1919年开始策划一个阴谋,成立一空壳公司骗人向这个事实上子虚乌有的企业投资,许诺投资者将在3个月内得到40%的利润回报。

然后庞兹把新投资者的钱作为快速盈利付给最初投资的人,以诱使更多人上当。

“庞氏骗局”是投资者通过不断吸引新的投资者加入付钱,以支付上线投资者,通常在短时间内获得回报。

但随着更多人加入,资金流入不足,骗局泡沫爆破时,最下线的投资者便会蒙受金钱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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