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豪華車者住中廉價屋 范清淵:州政府怎批的?

■陳楷岷(左起)、范清淵和劉耀輝,出示中廉價屋某單位所擁有的豪華汽車及重型摩哆。

(檳城6日訊)駕豪華車的車主住中廉價屋,愛國黨副主席拿督范清淵要檳州政府解釋。

他說,位于甘密山的中廉價屋,竟有居民擁有2輛外國轎車及3部重型摩哆;單是一輛摩哆的價格,就已超過一間中廉價屋單位的7萬2500令吉。

“我們接獲該處居民投訴,經過我們3個星期的調查,發現該中廉價屋的某個單位居民,擁有5輛同一車牌的交通工具,分別是本田Jazz、豐田Hilux、價值近6萬9000令吉的Adventure重型摩哆、近11萬5000令吉的寶馬重型摩哆,和近5萬4000令吉的Triump重型摩哆。”

范清淵今日連同該黨青年團團長劉耀輝、馬華檳州新媒體副主任陳楷岷,在記者會上這麼揭露。

中廉價屋網上招租出售

范清淵質問,能夠擁有上述豪華交通工具者,為何還會有資格申請到中廉價屋?這對非常需要屋子的窮人極度不公平。

他指出,根據州房屋委員會主席佳日星過去的說法,廉價屋申請者的家庭收入不可超過2500令吉,而中廉價屋申請者的家庭收入則不可超過3500令吉。

他強調,即便車主是租戶也已違例,因為廉價和中廉價屋在10年內不可轉手,否則抵觸刑事法典420條文,而且該公寓也是在2014年和2015年才獲住用證。

另外,他也說,佳日星指廉價和中廉價屋都不可登廣告招租或出售,可是該黨從產業網站,發現該公寓在網上都有招租和出售。

他說,他會在記者會結束后,將所有的資料交給反貪會,讓反貪會調查。

佳日星:將調查

檳州房屋委員會主席佳日星指出,他將調查愛國黨揭露駕豪車車主入住中廉價屋一事。

他強調,中廉價屋申請者的條件必須是收入低于3500令吉,屋主必須本身居住在該單位,而且在10年不可以出售,除非獲得州政府的批准。

他週四(6日)通過手機應用程序Whatsapp,針對甘密山中廉價屋單位可能分配給不符資格者一事,如是回應本報。

劉耀輝質問黃泉安

「不是說滴水不漏嗎?」

“黃泉安,你說房屋申請電腦系統密不透風、滴水不漏,但甘密山中廉價屋事件,你如何說?”

劉耀輝說,他在9月26日通過手機應用程序Whatsapp,聯絡行動黨日落洞區國會議員兼房屋遴選委員會成員黃泉安,質問甘密山中廉價屋或分配超資格人士一事,但對方已讀不回。

“我問他,黃泉安你真的能夠確定,經過你們房屋委員會遴選審批而成功獲得廉價屋及中廉價屋者,全部都是100巴仙符合資格申請者,真的是水不漏?”

針對劉耀輝的質問,本報截至截稿,都無法聯絡上黃泉安回應,對方電話無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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