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彩思:沙高官自肥太荒唐 鉅款助貧弱者更受益
(芙蓉7日訊)馬華森州志工團秘書何彩思形容,沙巴州水務局高官大貪逾3億令吉及住家被搜出5200萬令吉現金的事件簡直荒唐,若這些鉅款運用在社會貧窮或弱勢群體身上,受惠者多不可數。
她調侃,以一般打工仔2500令吉薪水計算,3億令吉的概念是等于要做牛做馬、不吃不喝,甚至要長生不老,做足1萬年才有這筆錢。
她說,只是兩大高官就已貪得無厭並自肥到這種令人嘩然的程度,相信任何一名大馬人,都會對如此誇張的案件深感咬牙切齒、納悶與憤怒。
“現今社會有不計其數的弱勢團體和單位正等著資助,這兩名膽大妄為的貪官,竟貪了逾3億令吉,叫老百姓情以何堪?”
她希望政府嚴正提升肅貪力度,警方也應把兩名嫌犯及所有涉及此案的人士控告至入獄,以殺一儆百和挽回民心。
何彩思也是馬華森州宣傳局主任,她是與芙蓉公市販商公會副主席陳茂鍾、財政黃國君、理事黃玉萍等人到沉香娜蒂莎孤兒院布施時,如是指出。
修改條文杜絕貪污
她感歎,層出不窮的濫權貪污事件,已令大馬在國際間蒙羞,人民基本上不滿意政府的肅貪進度,現在又驚爆反貪會成立近半個世紀以來,堪稱起獲最多贓款和名貴物件的案件。
“這次反貪會鋪下天羅地網立功,我們必須贊揚,然而政府應賦予反貪會更多自主權和獨立地位,讓它能加強執法、情報及搜證權,才能建立起穩固的威信。”
她說,根據報導,反貪會過去曾向政府提議修改一些過時的條文,包括修改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23及36條文,政府迄今未予正視。
“修改第23條文是為了限制內閣成員、州行政議員或政府官員的親屬獲得工程或參與競標,可杜絕貪污行為;第36條文則是賦予反貪會權力直接調查可疑人士的資產。”
沉香娜蒂莎孤兒院
每月面對入不敷出
沉香娜蒂莎孤兒院原址是靠近亞沙新村的珠柏麗格拉那花園,過后遷至迪沙亞沙,並于3年前搬至沉香蜈蚣山山腳毗鄰,目前住著32名1至22歲的孤兒及5名單親媽媽等。
除了孩子們上學、補習、水電、膳食與交通費,負責人拉達每月也必須承擔逾千令吉的租金,面對入不敷出、苦苦掙扎的窘境已一段時日。
芙蓉公市販商公會主席許禮疊指出,孤兒是不可忽視的一群,若情況許可,不妨身體力行為他們伸出援手,共同營造和諧愛心社會。
他說,該會創立的宗旨不僅為會員謀求福利,也致力履行慈善工作,救濟和提供協助予有需者。
任何有關孤兒院的詢問可聯絡010-21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