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通過新法 榮譽處決有罪
巴基斯坦國會週四經過近4小時激辯後,通過一項期待已久的法案,列“榮譽處決”為罪行,即使受害者親屬寬恕兇手,罪犯也將受法律制裁,最高可判無期徒刑,最低則為25年刑期。
另外,巴基斯坦國會也通過另一項法案,加重部份性侵犯的刑責,將採行脫氧核糖核酸(DNA)檢驗;強暴未成年者和殘障者,將面臨終身監禁、甚至死刑。
巴基斯坦婦女長年為爭取自己的權益而奮戰。據統計,每年都有數百名婦女遭所謂的“榮譽處決”,去年的人數更高達1000人。而強暴性侵犯被定罪的幾率幾乎等於零。人權團體和政治人物多年來一直呼籲應對侵害婦女權益者採取更嚴厲的刑罰。
今年7月,因在社群網站張貼性感照及公開對男性示愛的巴基斯坦女演員兼模特兒巴洛赫,遭親兄弟“榮譽處決”案,引發國際社會的譴責。
(文: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