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價 中廉價屋 被出租非鮮事 佳日星促部長與各州研究

佳日星(右)指出,廉價及中廉價屋被出租事情是全國性問題,而且也非新鮮課題,左為再里爾。

(檳城7日訊)檳州房屋委員會主席佳日星說,廉價及中廉價屋單位被出租是全國性問題也非新鮮課題,並非發生在檳州而已,因此促請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長,與各州房屋委員會主席開會研究。

他說,他在今年3月4日致函給時任房屋部長拿督阿都達蘭,針對廉價及中廉價屋被出租一事,要求房屋部推出政策或法令來遏制濫用廉價及中廉價屋單位,但至今沒有回文。

他強調,檳州房屋遴選委員會(SPEC)的遴選過程非常嚴格,廉價及中廉價屋申請者的每月收入,不可超過2500令吉和3500令吉,而且申請者也不能擁有其他產業,必須是首購族。

“同時,我們也會要申請者申報他們的財務狀況,其中是他們的交通工具,但這需要陸路交通局的配合,至今這還不能進行。”

他今日在記者會上,連同行動黨升旗山區國會議員再里爾,針對愛國黨昨天召開記者會,揭發有中廉價屋居民擁有多輛豪華車一事,如是回答。

虛報資料將被提控

他指出,申請者也必須簽署法定聲明,確定所申報的資料屬實,因此如果有不符資格者獲廉價及中廉價屋,當局將以虛報資料角度來提控對方。

“虛報資料者將觸犯刑事法地193、199和200條文,一旦罪成判監最多3年。”

他也說,將廉價及中廉價屋出租者,也抵觸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79條文。

另外,他也歡迎任何人若懷疑有單位被濫用,可以提供資料給州政府,以便當局進行內部調查。

“我也要求州法律顧問署提供州政府可以採取的法律行動,來對付觸犯上述法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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