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裸照重振雄風 前教師向女生索猥褻照及視頻

被告邝良勇(图:海峡时报)

(新加坡7日訊)中學老師假好心借電話,把13歲少女的手機號碼騙到手后,以“羅密歐”的身分騙取少女芳心,還假稱遇車禍影響性功能,誘使少女在兩年內發送57個自拍裸照和錄像給他。

鄺良勇(47歲)原是北部一所中學數理老師,因此行為面對15項控狀,控方以其中5項控狀提控,包括觸犯兒童與青少年法令、防止騷擾法令、行為失檢等的罪狀,今早被判坐牢22個月兼罰款500元(1500令吉)。

被告有兩名子女,根據案情,2012年初,被告帶妻子和兒女到電動遊戲場玩,聽到一名少女通知職員說手機不見。被告便借少女用他的手機,還教她撥自己的手機號碼找手機,就這樣存下她的號碼。

被告覺得少女很可愛,便以“肖恩羅密歐”(Sean Romeo)身分和她WhatsApp通訊。被告清楚知道,少女當時才13歲。

被告展開猛烈的短信攻勢,甜言蜜語,說願意為她放棄一切,要和她有親密關係。半年后,被告謊稱遇到車禍,無法行動也失去性功能,因此非常沮喪。

心理戰術讓少女內疚

為了誘使少女發裸照,被告編造一系列謊言,並在情感上操縱她。他一下子說非常愛她,一下子又罵自己沒用,不值得擁有她,還說想自殺。

被告要求少女自慰給他看,還假惺惺說心疼她。少女不願意完成他的要求時,他便利用心理戰術故意使她內疚,說他那么愛她卻得不到她的關心。

他還說,若有真心愛他的女生能發裸照給他,他的性功能或許能恢復。

被告還要求少女錄下她自慰,和拉起胸罩撫摸胸部的視頻。少女雖對被告不斷索求裸照感到失望,但為了讓被告好起來,也因擔心他的“抑鬱症”病情,在9個月內,13次發了57個自拍裸露照片和錄像給他。(人名譯音)

拒交手機加控行為失檢

被告趁接女兒下課之便尋找獵物,目標竟然是女兒的同校小六女生。

被告的第二個目標是12歲小六女生,和被告女兒同屬一間小學,被告接女兒放學時看到該名女生。

去年8月初,被告從網上取到她的聯絡號碼,並以小六男同學的匿名身分聯繫她,還自取綽號“守護天使”。被告全天發短訊“追她”,還監視她WhatsApp上下線的時間,糾纏並騷擾她。

被告趁接送女兒上下學時,監視女生的行蹤,再傳短訊形容對她的觀察,例如看到父母開車接她回家,或知道她在玩飛盤。

女生追問不出他的身分,所以不常回復他。

一個月后,女生父親注意到女兒手機裡的“追愛”短訊,而對方還很清楚女兒的一舉一動。他嘗試撥電對方,另一端竟傳來成年男子用中文說話,父親便馬上報警,揭發一連串案情。

透過少女取3人手機號碼

法官下判時,同意控方指本案有多個加罪刑罰的因素,包括案件難偵查、被告預謀行事等。

“被告設法通過首名女生拿另3名女生的手機號碼,要擴大他的影響範圍,這讓我尤其感到困擾。首名女生毫無性經驗,被告卻要她做出猥褻性行為,以滿足自己的‘胃口’,最終得到多張裸照和猥褻視頻供他‘享用’。”

少女動心單方面發短訊

清純少女陷入“愛情魔咒”動了真心,被告停止回覆短訊后,少女仍還單方面發短訊表示想念他,心繫他至少一年八個月。

被告總躲避少女的問題,不願透露更多個人訊息,更不願意見她。雖然被告說早已把少女當女友和老婆,但少女聽了卻感到氣苦,因為認識一年多,兩人仍未約見。

她甚至嘗試到被告自稱的住址找他,但鄰居卻說沒這個人,讓少女煩躁又心痛,甚至還威脅要用美工刀割自己。

小學女生也不放過

警察上門查案,被告拒交手機,還大吵大鬧,被加控行為失檢的罪名。

去年9月16日晚上11時13分,在第二名受害少女的父親報警后,警方去到被告位于海軍部的住家調查時,被告激動反抗,拒絕交出手機協助調查,還在走廊上大吵大鬧,不理警方的多番警告,在公共場所行為失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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