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妇起诉4子女 求节庆回家探望
中国四川彭州市丹景山镇一巡回法庭,近日在隆丰镇文家村审理了一宗赡养纠纷案。73岁老妇林秀芝状告两儿两女,除要求儿女按月给予赡养费外,亦要求他们在节日、假期回家探望自己。
老妇4名儿女虽同意支付赡养费,却无一人肯将母亲接到自己家中照顾。
林妇在庭审中表示,自从丈夫2009年去世后,她开始跟随次子游全生活,惟因婆媳关系不和,双方闹得不开心。因此,翌年3月起,她便独自搬至一间庙宇住。直到今年6月,她因脚伤搬回儿子家中,媳妇却不愿与她同住,她只好向法院提诉。
除要求两儿两女每人每月各给付100元人民币(62令吉)赡养费外,老妇也要求在她的生日和法定假期时,4个子女必须前来探望;如遇生病,儿女则需轮流照料她。
4名子女在赡养费上没问题,却在母亲由谁照顾的问题上分歧。长子游贵建议将母亲送去养老院;小儿子游全则坚持母亲由4兄妹轮流照顾;两名女儿则坚决地表示,母亲应跟随大儿子生活。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后,4人仍未达共识,法院将在本月内宣判该案。
(文/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