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訊)逾400架已屬殘舊的塔式起重機(俗稱塔吊),竟仍在全國各地的建築工地內操作,每天無時無刻威脅著周圍人士的安全!
更驚人的是,這些關乎人命的塔吊操作者,幾乎都已被沒有執照的外籍人士壟斷。
繼今年8月吉隆坡拉惹朱蘭路靠近柏威年(Pavilion)購物廣場一個工地,發生一宗塔吊吊勾砸死女司機陳群欣意外后,無不對這一顆猶如計時炸彈的塔吊給予特別關注。
操作員投訴被逼駕駛
據《大都會日報》揭發,設置在建築工地的塔吊,完全沒有根據大馬職業安全及衛生局(JKKP)的指南操作,無疑的將操作員的性命,及周圍建築工地人士,包括途經的公眾性命,曝露在危險中。
儘管塔吊是每個建築工地的“靈魂機械”,但是它操作時帶來的危機,不容忽視。
針對此事,建築工業員工協會主席阿里烈斯耶谷說,該局發現當塔吊操作時,周圍的安全措施完全沒有被考量。
他說,根據協會獲知,逾400名操作員投訴,他們是被逼駕駛殘舊的塔吊。
“大馬職業安全及衛生局規定,每架擁有10年或以上的塔吊,都必須通過特別執法單位檢驗和批准后才可以操作,如今卻有逾20年機齡的塔吊,仍在各地的建築工地偷偷操作。”
“更令人擔憂的是,操作的全是外籍人士,反之如本地人去操作,必須繳付1800令吉執照費后才獲批准,這對本地人十分不公平。”
他說,最令人無法接受的是,外籍人士不必理睬公眾的安全,這是繼剛發生的悲劇后當局要求大馬職業安全及衛生局一定要關注外籍人士壟斷的一種現象。
禁外籍勞工當操作員
每15個月展開一次大型檢查行動,不允外籍人士任操作員,大馬職業安全與衛生局(JKKP)非常注重工地使用塔吊的安全性。
該局發言人伊巴辛末度指出,為了確保塔吊不會危害國人性命,發展商需先向當局申請准証后,才能施工,且該局不允許由外籍人士操作。
他說,此外,所有操作員也需具備維護、重組及改裝的能力,且需獲國家職業安全和衛生機構(NIOSH)頒發的操作文憑才屬合法操作員。
“發展商需聯手該局,謹慎挑選操作人員,才能給予國人最高的保障。”
他說,若發展商公司不符合其中1項條件,該局將援引1994年職業安全與衛生法令第14條文將前者提控上庭,罪成者將被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兩年,或兩者兼施。
沒保安員駐守指南如同虛設
根據情報,《大都會日報》記者和攝影前往布城興建中公寓建築工地視察和體驗塔吊帶來的風險,結果不僅發現這些笨重設立在高樓的機械,操作時不但沒有根據指南,周圍也沒有保安員駐守嚴禁閒雜人進入,工地安全措施指南,如同虛設。
以下是記者的觀察
1‧梯口的螺絲鬆懈,危脅安全。
2‧支撐塔吊吊臂的鷹架梯子已生鏽和斷裂,且只用電線綑綁而已。
3‧塔吊的電線雜亂,恐會發生電線短路。
4‧電擎不能使用。
5‧塔吊28年機齡(1988年製造)
6‧窗口只用報紙遮掩,影響操作者。
7‧建築物和鷹架銜接處,沒有安全支應。
8‧支撐架和臂架十分靠近,僅距離0.02公呎而已。
9‧操作員工作逾4小時。
10‧沒有置放大馬職業安全及衛生局規定的安全指南書。
11‧全由外籍人士操作。
大馬職業安全及衛生局規定的安全指南
1.閒雜人士一概不准進入建築工地。
2.超過10年以上的塔吊,必須獲得特別單位檢驗和批准才可啟用。
3.堅固和沒有生鏽。
4.支撐架和臂架要保持1.5公呎的距離。
5.一定要有支應。
6.電線系統要整齊和隨時關閉。
7.電擎正常操作。
8.起重機要穩固,避免傾斜。
9.塔吊操作員工作4小時后必須休息4小時,再返回工作崗位工作4小時。
10.所有建築工地必須備有大馬職業安全及衛生局規定的安全指南書。
11.操作者必有擁有執照和接受專業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