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生活很幸福? 公園驚現“帳篷村” 原因:生活所逼
新加坡東海岸公園現“帳篷村”,十幾戶人家沿海紮營當家!
據29歲“村長”稱,大多紮營者為夫婦,或在等遷入租賃組屋,或是被生活所逼而將此當暫時棲身處。
《新明日報》接獲消息,指東海岸一帶出現不少大帳篷,如同一個自足自給的“村落”。
記者日前實地採訪,發現帳篷內除了備有床墊、被單、廚房用具、衣櫃與曬衣架,幾戶人家甚至用帆布把空間隔開,在帳篷內分出客廳和睡房。
“帳篷村”的地點隱蔽,不遠處就是沿海施工地;村子後方就是公共廁所,方便洗澡。
記者走訪之際,遇上29歲的哈曼,他自稱是“村長”,謝絕攝影拍攝。
“我們都是被生活所逼的倖存者,帳篷是我們的家園,請不要拍照。”
哈曼告訴記者,“村落”住了十幾戶人家,大多數都是膝下無兒的夫妻,或是在等遷入租賃組屋,或是被生活所逼,喜歡更自在的生活,而選擇暫住海邊。
“我們不偷不搶,想靠自己的能力生活。議員和家庭服務中心的義工也不時來探訪,送杯麵糧食。”
哈曼認為,儘管曾被提議搬到福利所,但每天回家有時間規定,如同失去自由。
他無奈向記者出示了藏滿信件的文件夾,指自己正在接受多項機構協助。他知道無證紮營是違法的,也坦誠自己被開過很多次罰單。
“我們也想希望能住在屋簷下,誰都不想住一輩子的帳篷。”
不想拖累家人
哈曼稱來自貧困家庭,只有小學教育,不想拖累家人,自花100元(約300令吉)“打造”一個家。
他表示:“我已經漂泊了11年,先後到不同朋友家居住。父母已去世,兄弟姐妹都有家庭和各自的苦處,我不想拖累他們。“
他到樟宜和美芝路一帶,花30元買帆布、20元買鐵桿,再加一些椅子和抽屜,100元建起一個家。
另外,他也花了50元買二手腳踏車,方便行駛。
他說:“我從小就學會獨立,在這裡靠自己,自食其力。
一分配到組屋就搬
“村民”紮營各有苦衷,其中一名獅城清潔女工稱離婚後和家人鬧翻,唯有靠自己。
不願具名的華族女清潔工(40多歲)說,她因嫁去中國天津5年後離婚,回來後和家人鬧翻。
她表示曾租房,但不喜歡寄人籬下,選擇靠自己,與一名男性朋友住在這裡。
“我們在這裡安靜生活,並也確保環境整潔,不給人添麻煩。”
另一名紮營者是60多歲的陳先生,他說之前打雜工,因受傷失業,付不起房租,與妻子住帳篷。
“我和妻子之前一個月花2000元(約6000令吉)在裕廊租房,受傷後沒錢所以到馬來西亞動手術,如今失業,迫不得已住帳篷。”
他表示,一分配到租賃組屋就馬上搬。
公園局怎麼說?
新加坡公園局發言人受詢時表示,為了確保公園共大家使用,公眾只允許在公園特定地區露營。
根據公園局條例,公眾只允許在東海岸公園(D和G區域)、巴西立公園(第1和第3區),以及西海岸公園(第3區內的指定區域)露營。
所有露營者,必須事先申請准證。違反者可被罰款高達2000元(約6000令吉)。
烏敏島特定地方也准許紮營,但不需要准證。
公眾可到https://e-station.axs.com.sg/NParks_Camping/Internet/index.php網址申請露營准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