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高論說,貪污不會造成國家貧窮,貧窮另有原因。
大概是在金錢政治開始猖獗、麻風開始出面的年代,出現了這樣的高論,不是來自咖啡店,而是來自殿堂。
邏輯是:不管如何貪污,金錢仍在銀行系統裡流動,推動著經濟發展。
即使貪官揮霍無度,買豪宅名車名表名包,錢沒有不見,甚至還可帶動消費。
人們向銀行借錢做生意,買屋買車,誰在意錢是不是干淨,是不是哈拉。
但是近日破獲的最大貪污案,使到這個邏輯不完美,因為貪污錢不是放在銀行系統裡,而是藏在家裡,等于貪官從系統裡抽掉了上億元,變成死錢。
順便說,國人已經磨練得百毒不侵,凡是貪污不超過26億都是小case,都不足論,所以雖然反貪局立了大功,人們看了無動于衷。
億億聲來得那么容易,難怪有小孩子說,他的志願是做貪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