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泊车固本不能用 黄顺祥:除非承包商通融
报导:陈佩欣
(槟城9日讯)槟岛市政厅财务管理常务委员会交替主席黄顺祥说,“过期”的泊车固本并不能再使用,除非是泊车固本承包商愿意给予“通融”。
他说,泊车固本的“有效期限”为3年,首批印制泊车固本上的年份是2014年至2016年,因此泊车固本也只能用到2016年。
“在2017年已不能再使用首批印制,即使印有2014年、2015年及2016年的泊车固本。新一年必须使用新一批印制,印有2017年份的泊车固本。”
没刮年份会被开罚
他今日接受《中国报》电访时,这么说。
不过,他说,若有车主用不完2016年的泊车固本,可将有关固本拿到泊车承包商的柜台,询问是否可给予通融,继续使用“过期”的固本。
另一方面,他受询时也说,凡是刮泊车固本时,都必须要刮年份,否则也会被开罚单。
“这些都是条规,必须要遵守,这也避免有人重复使用泊车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