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吉祥:放行私人法 “国阵共识”精神变质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林吉祥:放行私人法 “国阵共识”精神变质

林吉祥(右3)与曾笳恩(右2)、廖彩彤(左2起)、邹裕豪及支持者们,高举双手,高呼改朝换代口号。
林吉祥(右3)与曾笳恩(右2)、廖彩彤(左2起)、邹裕豪及支持者们,高举双手,高呼改朝换代口号。

(新山10日讯)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说,国会放行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提呈355法令私人法案时,显示“国阵共识”精神早已变质,马华与民政党已出卖了人民。



他说,伊刑法课题很明显都是巫统一手制造出来,若非获得国会放行,此法案根本不能获得优先处理。

“今时的重点,不在于讨论马华与民政党是否反对伊刑法,而是国阵共识还有没有存在?若国阵14个成员党达致共识,355法令私人法案就不会提呈至国会。”

他说,如今的国阵共识早已变质,变成是巫统决定,其他成员党跟从。



林吉祥今早在新山彩虹花园出席“与林吉祥共进早餐”活动后,针对国阵总秘书拿督斯里东姑安南日前透露,国阵已就哈迪阿旺的伊刑法私人法案,达致共识并作出决定一事,如此回应。

他说,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廖中莱及民政党主席拿督斯里马袖强,应向人民公开解释,在国会放行355法令私人法案,是否获得国阵14个个成员党的同意。

“会到这个阶段(提呈355法令私人法案),就表示马华与民政党已经出卖了人民。”

另外,林吉祥说,在伊刑法课题,行动党一贯持鲜明反对立场,而哈迪阿旺提出的动议,属于人造的法律(man-made law)。

“有人说反对355法令就是反对伊斯兰,这个说法大错特错,这些不是阿拉的法律,而是来自伊党主席的建议。”

林氏说,阿拉的法律不能修改,而现实情况时,在国会提呈的355法令,已在吉兰丹州进行了数次修改。

他呼吁大家不要掉进此陷阱,并强调这项人造法律并不符合国情、联邦宪法与《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

能救国就可合作

林吉祥重申,只要有任何可以挽救马来西亚的力量,都是行动党合作的对象。

他说,不管是土著团结党、巫统或国阵成员党,只要有让国家走向新的意愿及制度的改革,行动党都愿意与之合作。

“现在最重要的,是挽救这个国家,任何看到国家需要改革,不希望国家种族、宗教政治越来越浓厚,凡有这些共识的,都是我们合作的对象。”

询及合作对象是否包括伊斯兰党,林吉祥不愿回应。

另外,行动党柔佛再也区州议员廖彩彤说,自称是民政党法律顾问的巴基星日前提议,民政党下届大选应派更多美女上阵,这是具有性别歧视的言论,对方应向所有女性道歉。

士都兰区州议员曾笳恩吁请新山市政局,严厉打击区内的非法赌博中心(马机场)。

彭佳兰林丁区州议员邹裕豪也要求选民运用权力,对选区划分建议提出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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