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炸袭酒廊案 2被告改口不认罪
(八打灵再也10日讯)“伊斯兰国”(IS)成员用手榴弹袭击雪州蒲种山庄Movida酒廊案原定今日下判,但2名被告在庭上突然改口不认罪,地庭择定11月14日为案件过堂。
2名被告是21岁的依曼(无业)及24岁的祖尼斯(工厂接线员),两人分别被控11项及10项控罪,包括8项企图谋杀罪、拥有军火武器罪及参与恐怖行动罪行。
2人因此牴触1971年军火法令(增刑)第8条文、刑事法典第307条文及刑事法典第130(c)(1)(b)条文。
依曼今日缺庭,由其辩护律师法立达表明其当事人不认罪,而祖尼斯的辩护律师则为艾伦。
这起爆炸袭击案于6月28日凌晨约2时,在蒲种再也白蒲大道旁IOI Boulevard的Movida酒廊外发生,造成8名受伤。
案发后,一名IS分子在个人面子书,宣称这起袭击案是追随者所干,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过后坦承,酒吧被抛掷手榴弹案是一场恐怖袭击,也是我国首宗涉及IS成员的袭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