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為1MDB偽造文件 瑞意銀行2前高管被控
新加坡瑞意銀行(BSI)兩名前高級私人銀行職員疑涉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1MDB)事件,昨天各被控7項控狀,包括偽造文件和沒向當局舉報可疑交易的罪狀,多數罪狀與富商劉特佐在本地瑞意銀行戶頭有關。
據今日出刊的《聯合早報》報導,易有志(57歲)和謝尤鳳(45歲,譯音)分別為瑞意銀行董事經理和董事,兩人為上司和下屬關係,成為受國際矚目一馬公司案的第3和第4名被告。
他們獲准各以3萬5000元(約10萬令吉)保釋在外,案展下月24日舉行審前會議。
劉特佐是馬來西亞檳城人,父親劉福平是商界名人,家族從事多元化跨國業務。
代表易有志的李迪能律師說,易有志為劉特佐和一馬公司提供私人銀行服務,自去年就被商業事務局調查,護照被扣押,昨早獲通知將在下午被控。
代表謝尤鳳的劉比得律師說,謝尤鳳是於去年10月被調查,昨早才獲知會被控。
兩被告各面對3項偽造文件罪及4項沒向當局舉報可疑交易的罪狀,其中6項內容類似。
兩人被指在2012年11月20日,有理由相信4筆轉賬交易可疑,卻沒向當局舉報,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罪成可判罰款最高2萬元(約6萬令吉)。
這些包括於同月2日從Good Star公司轉給阿布扎科威特大馬投資公司的1億5300萬美元(約6億3323萬令吉),以及同月5日把同筆款項從該公司轉入劉福平的戶頭。
同月7日,1億5000萬美元從劉福平戶頭轉到劉特佐戶頭。當天也有一筆1億1000萬美元從劉特佐的戶頭轉入Selune有限公司。
偽造推薦信指“劉特佐家族信譽好”
被告偽造推薦信,指“劉特佐家族信譽好”。
兩項偽造控狀指易有志在2014年2月14日和5月19日,分別偽造推薦信給法國巴黎銀行(BNP Paribas)和協助富豪家族理財室(Family Office)的公司KENDRIS,指劉特佐的家族在新加坡和瑞士都有該行戶頭,並且信譽良好。
推薦信上有易有志和謝尤鳳的簽名,謝尤鳳因此被指兩次協助偽造文件。
易有志也被指在2012年11月20日,偽造類似推薦信給樂司財信託(Rothschild Trust),證明該家族信譽良好。
謝尤鳳被指在2013年12月23日,協助同事楊家偉(33歲)偽造推薦信給花旗銀行。這封發給花旗集團歐洲、非洲及西亞區反洗黑錢及合規部門主管的推薦信,有意讓對方以為信是新加坡瑞意銀行高層簽的。
偽造罪可判監4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遭金管局勒令關閉
瑞意銀行前財富規劃員楊家偉今年4月被控,是涉及一馬公司事件而被控的第一人。
他面對欺騙、妨礙司法公正、唆使他人妨礙司法公正、接收贓款、轉移贓款和偽造文件罪共11項控狀,高庭不讓他保釋。法庭訂本月31日至下月11日,就其中4項罪進行9天審訊。
與楊家偉有“廣泛往來”的男子洪偉慶(34歲)則被控一項行賄罪。他並非瑞意銀行職員,現以10萬元(約30萬令吉)保釋。
今年5月,瑞意銀行在新加坡的業務遭金管局勒令關閉,撤銷執照。金管局也把該行6名高管以及員工名字交給總檢察署,調查他們是否有犯罪行為。
資料來源:《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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