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水務局工程計劃 2002年起沒經審計
(吉隆坡11日訊)沙巴水務局水務工程計劃,自2002年前都沒有受到國家審計局審計,審計局只是針對該局的“無收益水管理”和供應私營化方面進行審計。
《新海峽時報》引述消息指出,2002年開始,沙巴水務局一共受到國家審計局7次審計;2002年、2003年和2004年的審計是針對供應私營化;而2005年、2006年和2009年,則是針對“無收益水管理”;至於2011年的審計,則是針對水供費用單。
國家總審計司丹斯里安比林曾在2010年指出,審計局都會抽樣審計一些工程計劃,雖然媒體有時也會自行做調查,但該局會根據自身的範疇進行審計工作。
“我們會試著公平,但我們是抽樣的;我們有些時候也接獲電話,建議我們進行調查。”
安比林昨日向《新海峽時報》指出,各造應該讓反貪會完成對沙巴水務局的調查工作。
另外,前資深公務員丹斯里拉蒙瓦拉南指出,政府需要堵住任何可能導致公務員濫用職權的漏洞。
他說,政府打擊腐敗的努力,應該與消除貧窮的規模相同。
“政府根除貧窮的規模,也應該運用在打擊貪污行動上。”
拉蒙瓦拉南也是交通部前秘書長,他說,這一次問題,應該被政府視為響起必須認真打擊貪污的“號角”(clarion call)。
他說,整個制度都應該重新被改組,以便能夠更為激進的打擊貪污,而且也希望在來臨的財政預算案中,政府可以宣布新的機制,在政府部門內安插臥底,舉報貪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