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生女要求免執行伊法律 案件重回高庭聆審
(布城11日訊)上訴庭今日把一名私生女要求雪州政府豁免她執行伊斯蘭法律,以能跟隨信奉佛教的生母奉行佛教教義的訟訴,重新移交回高庭聆審。
以阿邦依斯干達為首的上訴庭三司,一致批准上訴人羅絲麗莎,要求撤銷高庭駁回她申請的上訴,諭令案件交回高庭審訊。
羅絲麗莎辯護律師阿斯頓在庭外向媒體指出,上訴庭的裁決,賦予上訴人一個辯駁的機會及她享有的法律地位。
35歲的羅絲麗莎在申請中指稱,她是名私生女,生母信奉佛教,生父則是名穆斯林;她一直跟隨母親奉行佛教教義,但因生父是名穆斯林,以致她迄今仍被稱為一名穆斯林。
她去年入稟高庭,要求宣判雪州政府制定的伊斯蘭法律不適用於她,以及伊斯蘭法庭無法對她行使司法權及約束。
羅絲麗莎在申請中,也提呈聯邦直轄區及雪州有關宗教局的證據,以證明她和母親皆沒有改信伊斯蘭,及相關機構也沒有其生父和生母的結婚記錄。
申請指出,上訴人的生母已逝世,生母也簽定一項法定聲明,說明她從未與女兒的生父結婚。
高庭於今年3月,駁回羅絲麗莎的申請,理由是她無法證明生父及生母,是否在穆斯林法律下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