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明炎律師:穆斯林對伊刑法的立場
因眾多穆斯林對伊刑法與伊斯蘭神權國的迷思而產生的龐大選票市場,伊黨堅決在國會提呈私人法案以擴大伊法庭刑事處罰權限,以便執行已在丹州議會通過的伊刑法,並企圖逐漸實現伊斯蘭神權國的政治慾望。巫統也于2016年5月6日在國會放行伊黨私人法案1 讀通過,而有待10月國會2讀辯論。
迷思必須被解除以捍衛聯邦憲法!
民主行動黨于2008與2013 年全國大選,誤導非穆斯林支持伊黨福利國的政治口號,以及力稱支持伊黨才能保住檳城華人首席部長一職,而造就了伊黨今時今日的猖獗與罔顧憲法舉動。非穆斯林政治人物似乎只能在報章吶喊反對,而一再試圖說服非穆斯林社會,當下只能阻止權威穆斯林政治人物繼續走向宗教極端,卻無有效方案以捍衛憲法不被逐漸蛀蝕。
2016年6月1日,于G25組織的記者會,來自北非洲蘇丹國(Sudan)的著名伊斯蘭學者,即美國埃默裡大學(Emory University)的法學教授阿都拉希(Abdullahi A An-Naim)指出,穆斯林並沒有義務支持伊刑法,伊黨私人法案一旦于10月的國會通過,勢將開啟危險先例。
他明確指出,穆斯林有錯誤迷思,以為身為穆斯林就有義務支持伊刑法與伊斯蘭國。同時,他也直言,于古蘭經(Quran)或伊斯蘭聖訓(Sunnah)內,伊刑法(Hudud)這字眼並沒有用于任何犯罪行為,況且伊斯蘭國字眼也不曾出現。
必須解開迷思
基于我國穆斯林社會對美國有先入為主負面印象,美國法學教授的意見和立場並沒有廣泛受關注。如果有歐美大學以外的宗教司或法學教授給予相同的意見和立場,是否效果會比較顯著呢?
無可否認,我國眾多穆斯林依據迷思而認為必須支持伊刑法與伊斯蘭國,並不想被視為叛教人士,而忽略憲法。這是因為自獨立以來,宗教議題便被視為敏感議題,而國民不被鼓勵,甚至被禁止公開談論宗教課題,尤其是伊斯蘭。
當然,有極少數穆斯林,包括前警察總長拉欣諾與G25組織成員,可能因經驗豐富與視野廣闊,才沒受此迷思影響。
前警察總長認為,伊刑法除了違反憲法外,對西馬多元社會與東馬2州也有著衝擊性的負面效果,因非穆斯林,包括東馬2州的非穆斯林土著,感到非常不安和害怕。
G25組織不認同伊黨私人法案與落實伊刑法無關,並且認為一旦此私人法案在國會通過,將會為伊刑法的全面實施打開方便之門。
G25抨擊伊黨聲稱尼日利亞已成功實行伊刑法,並批判那是絕對的誤導,因為從來沒有一個國家成功實施伊刑法。
我國222位國會議員,過半即138人是穆斯林,足以通過伊黨私人法案。到底有多少位穆斯林議員受迷思影響,不得而知。然而,又有幾位開明穆斯林議員會害怕迷思效應,同樣是個未知數。所以,私人法案在國會的表決,絕對有狙擊憲法的超高度風險!
多元國民務必捍衛憲法,以保自獨立至今憲法保護傘之下的社會和諧與國泰民安,並努力釋疑和解除蛀蝕憲法的迷思。
迷思此時不解,更待何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