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彦运:制度的缺陷使人腐化
政坛有一句名言:“绝对的权力使人腐化”!其实不但绝对的权力使人腐化,有缺陷的制度同样使人腐化,让人堕入贪腐的“温床”。
日前反贪污委员会破获了我国有史以来最令人震惊的贪污案,沙巴州水务局的正副局长私吞了中央政府过去6年拨给沙巴州提升水务工程33亿令吉的60%,共计19亿8000万令吉。
反贪会甚至在有关贪官的家中搜出5300万令吉的现金,此外,充公的资产包括银行户头的6000万令吉、19.3公斤的金饰价值364万令吉、94个名牌手袋价值50万令吉、127个房产价值1.8亿令吉。
两名贪官也利用竞标程序的漏洞,将工程签批给亲属,进行牟利。
当我们了解了两个贪官进行贪污的模式后,一个很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是,中央政府的整个拨款机制是否存在严重的缺陷,导致贪官有机会钻程序的漏洞,侵吞公帑?
一笔涉及上千万、甚至上亿令吉的拨款,为何能够如此轻易的交给有关部门的一两个人全权支配?中央及州政府为何没有设立一个监管的机制,监督拨款的发放?以致于让贪官有机可乘,私吞公款。
归根究底,这起贪腐弊案根源在于政府没有设立一个完善的机制监管拨款的发放程序,工程投标的程序也出现漏洞,整个机制的不健全,才是导致弊案发生的根本原因。
希望中央政府及各州政府应该设立一个严密的监管机制,监督拨款的发放。否则,一个有缺陷的制度或机制,将会出现“制度化”的贪腐弊案,如果没有及时纠正拨款机制的漏洞,不排除将来还会出现类似的弊案。
古来办事处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