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 认阻差办公 男子监1个月 811190 811190 2016年10月12日2016年10月13日 (吉隆坡12日讯)一名汽车喷漆工人承认妨碍警方执行公务,遭推事庭判监1个月。 推事阿迪拉今日在被告陈添明(译音,38岁)认罪后,作出上述判决;被告被控于本月9日在十五碑妨碍一名警员执行公务。 控状指出,当时伍长莫弗兹要求被告出示身分证,后者不仅拒绝配合,更试图抢夺警枪。 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法),一旦罪成将被判监禁不超过2年,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阿迪拉裁决被告的监禁刑期由本月9日算起;主控官是诺迪阿娜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