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誤殺父親 “我應該受懲罰”
去年發生在新加坡的“兒子涉嫌掐脖子導致父親喪命案”;被告昨天辯稱,事發後他非常內疚,認為致死父親是“無法想像”的事,覺得自己該受懲罰。
《聯合早報》報導,被告陳平列(30歲,洋名Mark)指事發當天,父親(死者陳國慶,67歲)怒氣沖沖打電話給他,指他偷錢。他到家後還來不及問詳情,激動的父親就誣告他偷錢,並大吵起來。
兩人後來在沖涼房和主人房發生了父子兩人的第一次肢體衝突,歷時數分鐘。他稱跟父親關係良好,很少意見不合或起爭執。
辯方律師江祐賢問他是否要傷害父親?被告回說:“我甚至連父親的心都不想傷害。”
在還押的那幾天,被告非常沮喪,不斷想著父親生氣和襲擊他的理由。他唯一想得到的理由應該是過去五六年來,持續從父親和他及姐姐聯名的戶頭中提款的事。
被告辯稱,父親2009年在峇淡島坐牢,獲釋後就出錢開設一個3人聯名戶頭,即父親、被告和姐姐,目的是照顧他和姐姐的生活需求。被告稱他和姐姐沒被規定提款前須先通知父親。
事發當天,他離開修車廠準備到裕廊取東西時,接到父親的電話。針對這通電話,被告有三個版本,一指父親說“家裡進了賊”,一說“你是不是偷了我的錢”,後來又改說“你是不是偷了我什麼”?
被告到家後,進主人房問父親發生什麼事。父親很激動,誣告他偷錢,用食指戳他的胸部,要揮拳相向,但被他擋掉。
被告上前想抱父親,安撫父親的情緒,父親卻倒退到沖涼房,在那裡要繼續拳打他。
兩人倒在地上,被告掉了眼鏡,場面混亂。女傭當時看到這一幕,他想叫女傭去求救,卻被壓倒在地,呼吸困難且毫無力氣。
這時,父親力量漸漸減弱,他乘機逃脫。不料,父親跟著他到主人房,要拳打他。
兩人再次倒地,他用右臂緊挾父親的頸部,左手放在父親的鎖骨上。當父親要掙脫時,他用左手按在父親的上半胸。
他稱小時父親就教他箍頸(headlock)動作,認為這不是危險動作。
父親是死於意外
去年2月10日下午約5時26分,被告涉嫌在西海岸坡(West Coast Rise)一棟半獨立式洋房,用手緊挾父親陳國慶的頭,並掐他的脖子,導致父親喪命,牴觸誤殺罪。
被告原控謀殺,去年10月改為誤殺,目前保釋在外。他否認誤殺父親,將以“父親是死於意外”為辯護立場。
誤殺罪可判坐牢最長10年,或罰款、或打鞭,或任何刑罰組合。
本案今年7月審理了兩天,昨天進入第5天審訊時,控方完成舉證,法官譚東光裁定被告表面罪名成立,被告選擇上證人欄答辯。
資料來源:《聯合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