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林冠英案庭外和解 納斯魯丁終付堂費
(檳城13日訊)遭檳州首長林冠英起訴誹謗的伊斯蘭黨宣傳主任納斯魯丁,在雙方于今年1月18日達致庭外和解后,終于交出1萬令吉堂費,並將由其律師轉匯給林冠英。
納斯魯丁也是淡馬魯區國會議員,他于2014年8月6日,撰寫題為“金鑾-白沙羅大道和檳城海底隧道有什么差別?”的文章,被林冠英認為含有誹謗成分,而遭起訴。
納斯魯丁代表律師萬羅西米指出,他們已在昨天(12日)收到納斯魯丁的1萬令吉匯款,並將依照法庭和解協議,將有關款1萬令吉堂費轉匯林冠英,也已將此事傳真通知林冠英代表律師。
“早前納斯魯丁身在國外,他是回國后才設法籌錢支付堂費。”
此外,他也批評林冠英,將此單純的拖欠堂費事宜,曲解為藐視法庭事件。
林冠英早前通過其法律事務特別官員拉惹莎拉菲那發文告,向納斯魯丁追討1萬令吉堂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