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课程诈领培训费 人力资源公司董事面控
一名人力资源培训公司董事,因向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PSMB)虚报4份总值7万8000令吉举办课程的申领,今天在地庭面控,但被告否认有罪。
41岁的被告张碧燕(译音)被指在2014年12月31日至去年1月1日期间,于位于白沙罗高原的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办事处,分别呈交3份各为2万3400令吉和1份价值7800令吉的伪造开设课程费用申领表格,以作为该公司在一家电子产品制造厂提供举办领导培训、提升员工效率和主管策划课程所征收的费用,但事际上有关课程未曾举办过。
被告因此牴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8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的第24(2)条文下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20年,不少于相等金额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的罚款。
主控官希迪莎基玛,原先向法官玛蒂雅建议让被告以4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将护照移交法庭,不过被告代表律师黎协龙却以被告每月收入只有6100令吉,而且在调查期间充分合作为由,要求法官降低保释金。
最后,法官裁定被告以3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且必须向法庭呈交护照,案件择定11月15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