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独中家长针对合法性 今申请司法解读 | 中国报 China Press

3独中家长针对合法性 今申请司法解读

■爱护华教联合总会、独中家长代表及支持者联合召开记者会,坐者左起为李勤政、黄迓茱、周志光、张敬良、李儒森、许炳正及邹寿汉。
■爱护华教联合总会、独中家长代表及支持者联合召开记者会,坐者左起为李勤政、黄迓茱、周志光、张敬良、李儒森、许炳正及邹寿汉。

(峇株巴辖13日讯)独中家长郑育智、周志光及余云中预计明日入禀吉隆坡高庭,针对“开放统考给关丹中华中学将不影响统考合法性”申请司法解读,并把教育部及董总列为答辩人。



一批独中家长代表及马来西亚爱护华教联合总会今日在记者会上,发表《大马独中家长捍卫统考告同胞书》,吁请全马热爱华教人士及独中家长慨捐法律基金,支持这项正义行动。

独中家长代表李勤政说,独中家长代表已聘请雪隆DOUGLAS YEE律师楼申请庭令,律师称华社具有充分理由要求法庭确定,董总是否有权在未获得考试局主任的批准函前,准许开放统考给关中及关中113名学生是否有权参加统考?

“若2项问题的答案皆为否定,代表60所独中的统考合法性不受影响,但关中生统考成绩是否将因此作废?”



非扼杀考试权利

他说,1996年教育法令明文规定,统考是60所独中的内部考试,所以申请司法解读,旨在对症下药及一劳永逸解决开放统考给关中的问题,并非要阻止或扼杀关中113名学生报考统考权利。

“华社开放统考给关中,先决条件须先确保60所独中和8万4064名独中生升学的统考不受伤害,因为1996年教育法令69(1)条文清楚说明,董总要开放统考给非独中的关中,须先获得考试局主任书面批准。”

他说,教育总监2015年给关中的覆函,使用模棱两可字眼“不阻止”(Tiada Halangan),并非允许董总开放统考给关中的批准信。

家长代表周志光说,申请庭令需昂贵律师费,若能筹到足够法律基金,不排除把案件打到联邦法院,以取得法院判词,利用联邦法院判词作为法律基础,为创办独中增添新途径。

许炳正:免单元教育者
趁机陷害统考

马来西亚爱护华教联合总会会长许炳正说,要确保60间独中的生存,就要捍卫统考,避免让统考触犯教育法令,让单元教育者有机可趁,把统考“一网打尽”。

他指出,关中113名学生是无辜的,若最终关中生不能报考统考,其统考成绩将作废,希望关中生家长勿再相信保证,应安排其他独中领养关中生,免除后顾之忧。

“我们之前建议赞助膳宿费,‘领养’关中生到其他独中参加统考,但未获关中董事会及家长任何回应,只好采取法律行动,捍卫60所独中的命运。”

资深华教工作者兼五校董事会前董事长李儒森说,华教工作者应具危机意识,善于洞察和闪避单元主义教育者为实现“最终目标”设下的各种布局和陷阱,并严防那些另有议程者推行“里应外合”的各种诡计和花招。

他认为,申请庭令对华教是双赢的收获,胜与败都对华教有利,如庭令审核证实关中生不能报考统考,则统考将不触犯1996年教育法令,也没机会被单元教育主义者挑战,统考将能继续壮大和发扬光大;关中生也可通过各独中领养,达到参加统考的愿望。

邹寿汉:法令阐明
仅限60校独中生报考

雪隆华校董联会署理主席邹寿汉说,虽然华社人士都很关心关中生命运,但同情归同情,有关方面不应把113名关中生当赌注,毕竟法令阐明统考只是60所独中的内部考试。

他说,在1996年教育法令落实前,统考并未受到严格限制,法令落实后,统考只限60所独中学生报考,除非获考试局主任书面批准,若要解除限制,应争取修改教育法令中的相关条文。

“有关方面不应自以为是,把教育总监覆函中的‘不阻止’解读为批准关中生考统考,如果真的批准,应直接了当使用批准(Diluluskan/Dibenarkan)字眼。”

他说,申请庭令只是要鉴定关中生报考统考的合法性,并非阻止关中生报生统考的“禁令”。他遗憾此事已沦为政治课题。

爱华总会峇株区会会长张敬良吁请华社以8万4604名独中生,而非113名关中生的命运为首要考量,确保广大华社用了60年努力才茁壮 成长的60所独中不受影响。

出席者包括裸捐财产给新纪元学院的88岁黄迓茱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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