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O藉教育培訓博同情 利用未成年者賣藥牟利 | 中國報 China Press

NGO藉教育培訓博同情 利用未成年者賣藥牟利

在“拯救貧窮邊緣人士和乞丐”聯合取締行動中,執法單位共逮捕18人助查。
在“拯救貧窮邊緣人士和乞丐”聯合取締行動中,執法單位共逮捕18人助查。

(芙蓉13日訊)一個打著“教育與培訓”的非政府組織,捉緊國民的同情心,利用未成年少男少女,向群眾兜售藥油和藥物,趁機牟取暴利。



據了解,該組織的總部位于吉打州亞羅士打,已在我國活躍至少7年以上,並強調以教育、培訓及慈善為主。

不料,該組織卻獲得未成年少男少女父母的同意后,每週至少2至3天,載送他們前往指定地點,向民眾兜售藥油和藥物。

森州福利局今早在大馬皇家警察、森州移民局、國家反毒機構、森州國民登記局、國家民防部隊、芙蓉市議會和汝來市議會官員的陪同下,分批前往芙蓉、新那旺、暗邦岸和汝來展開“拯救貧窮邊緣人士和乞丐”聯合取締行動。



當汝來分隊在汝來區展開行動時,在某油站發現一名年僅13歲的巫裔女孩,向群眾兜售藥油和藥物,在官員追問下,揭發上述組織的活動。

森州福利局(法律與執法組)助理主任羅斯瑪麗娜指出,當官員進一步詢問該女孩后,發現該女孩與父母一起住在申達央達城。

她透露,雖然該組織已獲得女孩的同意,才載送女孩前去兜售藥油和藥物,但由於該女孩尚未成年,就算獲得父母同意,也屬違法。

“我們援引2001年兒童法令調查此案,警方也已逮捕該女孩的父母助查,以錄取他們的口供。”

她今午在取締行動后向記者指出,該女孩自6歲起,便被父母送入該組織,而據調查顯示,該女孩曾被該組織送往霹靂州兜售藥油和藥物,所以該局有理由相信該組織會不定時載送不同受害者,前往不同的地點進行上述活動。

“我們將安頓該女孩在林茂兒童中心。”

外籍人沒准證 被逼流蕩

印尼籍男子、印尼籍女子、印度籍女子各一名、2名泰國籍男子和1名泰國籍女子,疑遭不法集團騙來大馬后,卻沒替他們申請合法准證,導致他們被逼在街上流蕩。

羅斯瑪麗娜指出,不法集團向外籍人士作出口頭答應后,在他們抵達大馬后,卻沒替他們申請合法准證,導致他們無法在我國合法工作。

“就算他們欲返回祖國,但卻沒錢購買機票,只好在街上流蕩。”

她說,該局已將上述7名外籍人士交由移民局調查。

第二度取締扣18人

森州福利局今年第二度展開“拯救貧窮邊緣人士和乞丐”聯合取締行動,一共逮捕18人助查。

上述行動于本週四上午10時展開取締行動,直至下午2時才結束,共涉及68名各級官員。

羅斯瑪麗娜指出,除了上述13歲巫裔女孩和7名外籍男女,他們也拯救2名殘障男子、1名樂齡男子、1名樂齡女子、5名男子和1名女子。

她透露,在上述18人中,其中5人已被送返家人身邊,另4人則被送往馬六甲晉巷福利中心,還有1人交由國民登記局調查。

“我們將展開30天的調查,並努力尋找他們的家屬,若最后無法尋獲他們的家屬,我們將協助安頓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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