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講座沒提前10天通知警方 民行議員蘇建祥再被控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辦講座沒提前10天通知警方 民行議員蘇建祥再被控

 ■蘇建祥(右2)在怡保地庭面控時不認罪,準以8000令吉兼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蘇建祥(右2)在怡保地庭面控時不認罪,準以8000令吉兼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怡保14日訊)民主行動黨怡保東區國會議員蘇建祥因于2013年在沒提前10天通知警方辦講座會,今天再度在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第9(1)條文被控,不認罪后獲准以8000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案訂11月18日過堂。



蘇建祥在其律師團成員,包括民主行動黨武吉牛汝莪國會議員藍卡巴星、怡保西區國會議員古拉、宋溪州議員西華尼申、蘇建壽、西溫及蘇利斯陪同下,在地庭面控。

他被控于2013年5于9日晚上7時30分,在沒提前10天通知怡保警區主任下,在怡保精武體育會辦公開講座會,牴觸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第9(1)條文,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1萬令吉。

蘇建祥曾于2014年5月17日面對相同的控狀,獲地庭法官宣判釋放(DANN),但不等于無罪,當時與他同被控者有公正黨霹州書安奴亞,也一樣被宣判釋放不等于無罪。



古拉較后指出,哈里斯翁副檢察司要求法官讓其當事人以1萬令吉作為保釋金,是不尋常及令人惊訝,因之前的裁決,當事人被諭令的擔保金僅是4000令吉。

藍卡巴說,蘇建祥不應再以相同罪名下被提控,更何況早前他已被判釋放。

此案法官為依克馬希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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