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缴保释金 飙车族庭上哭闹
(吉隆坡14日讯)无法缴付保释金,飙车族在交通法庭上又哭又闹!
被告莫哈末加巴鲁拉(23岁)因危险驾驶摩哆,今日被控上交通法庭时不认罪,推事胡思纳就决定让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金保外。
不过,当被告父亲指他无法承担这笔保释金时,被告随即在犯人栏内一边哭一边敲打他的头,而被告父亲见状,就给予孩子拥抱,并安慰他。
推事最终让被告以5000令吉保外,并择定11月14日过堂。
危险驾驶摩哆
根据控状,被告于今年9月4日凌晨1时15分在东姑阿都拉曼路上,危险驾驶摩哆,牴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鲁莽驾驶),罪成者可被监禁最多5年,罚款,罚款最少1万5000令吉,以及取消驾照资格长达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