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週內清理垃圾屋” 屋主回函貼家門前 | 中國報 China Press

“2週內清理垃圾屋” 屋主回函貼家門前

市議員員工檢查“垃圾屋”后,也當場噴灑藥水消滅蚊蟲。
市議員員工檢查“垃圾屋”后,也當場噴灑藥水消滅蚊蟲。

報導:陳毅強
(巴生14日訊)“垃圾屋”屋主遭市議會在門前張貼通知信限期清理,屋主也以同樣方式在門口張貼“回函”,承諾兩周內清理屋內垃圾。



巴生河邊路4A路(Lorong Sungai 4A)一間充作“資源回收中心”的住家,堆積垃圾對附近居民造成嚴重困擾,巴生市議會接獲居民投訴后,馬上派員瞭解情況,市議會衛生小組也馬上致函要求屋主清理屋內垃圾,以免繼續影響周遭的居民。

據悉,當屋主發現市議會信件時,竟然主動回函,并把“給市議會的回函”張貼在住家門外,通知會在兩周內清理屋內垃圾。

巴生市議會公關主任諾菲查向《中國報》證實上述事故,並指市議會接獲公眾投訴后,前往採取行動,發出通知信要求對方清理屋內垃圾。



免影響居民

“我們必須提醒所有居民,凡在住家進行足以影響附近居民生活的活動,都是不被允許的。”

她說,有鑒于上述“垃圾屋”已為附近居民帶來困擾和負面影響,市議會接獲投訴后,即援引衛生小組法令第82條文採取行動,限令對方14天內清理垃圾。

諾菲查指出,當涉及類似事故,相關人士可在2007年(巴生市議會)垃圾處理地方政府條例下被對付,甚至面對罰款1000令吉或被控上庭。

李富豪:接獲5宗投報

巴生市議員李富豪透露,截至目前為止,巴生市議會共接獲5宗“垃圾屋”的投報。

“除了‘垃圾屋’,市議會今年也接獲逾20宗民眾針對廢置房屋、土地的投訴。”

他說,一般上,當局欲對“垃圾屋”採取相應行動,涉及部門包括衛生小組、環境清潔小組,執法單位也有權援引地方政府法令(巴生市議會)向涉及者發出最高1000令吉的罰款。

他補充,有些屋主若對市議會的清理通知未加理會,市議會將在限期后,自行清理有關垃圾,惟一切費用將由屋主承擔。

李富豪也是巴生市議會環境清潔小組的成員。他認為,垃圾屋不但影響市容,更會引發嚴重的衛生問題,尤其目前正值蚊症高峰期,更應嚴厲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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