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辦集會被控 法官判峇魯希山無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3年前辦集會被控 法官判峇魯希山無罪

(檔案照)
(檔案照)

大馬青年團結陣線(SAMM)主席峇魯希山於3年前舉辦感恩雪州選民集會而在和平集會法令下被提控,靈市地庭今日判處被告代表無罪,當庭釋放。



承審法官莫哈末卡馬基於控方無法證明表面證據,而做出上述決定。

峇魯希山於2015年5月25日,作為集會發起人之一,未在10天前通知靈市警區主任有關集會,因此觸犯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第9(1)條文,並可在該法令下的9(5)條文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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