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拒行房為精神虐待 印度高院判准離婚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長期拒行房為精神虐待 印度高院判准離婚

(新德里15日綜合電)一名印度男子向法院訴請離婚,理由是妻子長期拒絕行房形同精神虐待。一審法院判決男子敗訴,男子上訴后,德里高等法院近日裁定,准予離婚。



《今日郵報》報導,一名印度男子先前向法院訴請離婚,理由是妻子儘管沒有任何身體殘疾,仍長達4年半拒絕行房,遭一審法院于今年3月駁回男子的離婚申請。

男子再度上訴,認為妻子長期拒絕行房行為,已構成1955年訂定的“印度教婚姻法”(Hindu Marriage Act)精神虐待的離婚條件。

新德里法院在審視男子訴請離婚理由和一審判決后,認為妻子在一審時沒有具體否認丈夫指控,認定丈夫指控屬實,構成精神虐待,近日准許男子離婚申請。



報導說,這名被丈夫指控長期拒絕行房的妻子,曾在一審法院出庭后,就不再出庭,以書面答辯狀進行。

當時,妻子已在答辯狀否認丈夫的指控,並對丈夫的離婚訴請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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