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太陽花學運時期,負責將新聞稿、聲明翻譯成英文,對外發聲的王年愷,高學歷的他,能力頗受好評。
不過,近來卻爆出,他因為不滿前女友提分手,竟將性愛影片上傳網絡,接著再冒用他人面子書,把性愛影片連結傳給前女友。
王年愷的前女友因為突然被許多不認識的人加好友,才發現原來自己的個資已被散播。加上看到性愛影片連結,情續一度崩潰,怒向警方報案。
王男辯稱是因為電腦遭駭,才會發生此事。直到審理期間,王男才坦承犯案,並以25萬台幣(約3萬3 160令吉)和前女友達成和解。
台北地院依偽造文書罪判王男5個月徒刑,緩刑2年,罰金15萬台幣,期間須服120小時義務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