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李少榮
(亞庇16日訊)涉及逾億令吉貪污案的沙巴水務局長,今天獲保釋外出!
局長代表律師佩里拉今天向《中國報》證實,其當事人于今午1時在反貪會辦公室獲批准由2名本地人以50萬令吉口頭保外,但每個月需向反貪會報到。
“局長今早被帶到甘拜園州警察總部的中央扣留所,獲推事史提芬妮雪隆阿庇批淮保釋,再被帶回反貪會辦公室,至下午1時完成所有保釋手續,才獲准離開。”
每月需向反貪會報到
佩里拉解釋,反貪會讓局長由2名本地人以50萬令吉保釋,屬口頭保釋,不需繳付。
他也說,反貪會沒有向他說明,何時會提控局長。
反貪會副專員拿督阿占峇基也證實,局長于今午1時獲釋。
反貪會本月4日在調查沙巴水務局33億令吉弊案代號“水務行動”的行動中,逮捕州水務局長及張姓副局長。反貪會之后也逮捕副局長的拿督級兄長和后者的會計師。
反貪會也充公正副局長和家人的巨額財物,包括現金、名車、首飾、產業、名牌手提袋,估計達1億7987萬令吉。
法庭于5日批淮反貪會延長扣留4名嫌犯一週,11日法庭批淮反貪會延扣局長至今天;至于副局長、后者的胞兄及會計師則扣留至週二(18日)。
13日反貪會也逮捕第5名嫌犯水務局前副局長(62歲),他于去年初退休,然后獲委為州財政顧問,反貪會也充公他的2部名車。
消息指反貪會懷疑這名嫌犯在擔任副局長期間,收取承包商賄賂,法庭批淮反貪會扣留他至週三(19日)。
反貪會官員:若證據充足將提控
沙巴水務局長週日獲釋,並不等于他恢復自由身、無罪或不會被提控。
反貪會官員解釋,整體調查工作還未完成,但局長的口供方面,暫時告一段落,因此讓他口頭保釋。
“這不等于他無罪或我們不提控他,這一切有待調查,待調查工作結束,有足夠證據,我們可以通知他上庭面控。”
一般情況下,我國法律只容許執法單位延長扣留嫌犯2週,一旦過了期限,即需釋放或提控嫌犯;如果該人被控嚴重罪行,法庭可拒絕他保釋外出,否則,法庭即會列出保釋條件。
共傳召82證人
由于這案件涉及諸多文件和內情,反貪會大致上完成對局長的調查,但需要錄取其他證人口供等,一旦需要,查案官隨時可傳召局長。
一般預料,副局長和另外2人于下週二扣留期滿后,也獲准保釋外出。
反貪會官員至今還是日以繼夜的進行調查工作,截至今天止,共傳召82名證人,當中包括水務局官員、水務局承包商、嫌犯家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