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曼绒人遍布曼绒案 23菲男女认罪监2年
(曼绒17日讯)“菲男女提供假证件配套,假曼绒人遍布曼绒”案;23名菲律宾男女今日被控时俯首认罪,被判入狱24个月及罚款2000令吉,出狱后交由移民局遣送回国。
这批年龄介23岁至47岁的15名男被告及8名女被告,被控于今年10月14日,在国民登记局、移民局及霹雳怡保第23营皇家马来志愿兵团(Battalion ke 23 Rejimen Askar Melayu Diraja Ipoh, Perak),在曼绒区展开联合取缔行动时,被发现持有假大马卡或盗用他人大马卡。
被告们皆抵触1990年国民登记法令(2007年修正)第25(1)e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入狱3年或罚款2万令吉。
主控官阿斯卡及法兹里指出,这15名男被告及8名女被告分别持有假大马卡及盗用他人大马卡,包括非法居留我国长达10年者,要求推事严惩被告以示警戒。
所有被告皆认罪并当庭道歉,以家中幼老小为由,要求推事轻判。
推事诺莎姬拉较后判处被告监禁24个月及罚款2000令吉,无法缴付罚款者将以入狱 12个月代替;服刑后被告交由移民局遣返回国。
另一方面,阿斯卡及法兹里也于休庭后告指出,推事这次判所有被告入狱24个月及罚款2000令吉,比早期仅判入狱6个月的刑罚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