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頭只有64元(約192令吉),“假闊少”大年除夕到車行“豪買”45萬元(約135萬令吉)藍寶堅尼,為此付出代價,今早被判坐牢一周,罰款1萬5000元(約4萬5000令吉)。
《新明日報》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年除夕下午3時,地點在新加坡武吉巴督彎(Bukit Batok Crescent)一帶的車行。
一名自稱是“王先生”的26歲男子王承瑞,在去年2月17日打電話到車行,說他在網站看到車行有一輛藍寶堅尼要賣,並有意以45萬元買下。
“王先生”於隔天,也就是年除夕早上,到車行試駕跑車後,決定要以現金支付買車錢。
“王先生”說他的朋友會帶錢來車行,不過車行老闆許永勝(46歲)與“王先生”等了幾個小時,朋友遲遲沒有出現。
“王先生”後來提議,用銀行匯款方式,將34萬7000元(約100萬令吉)匯到車行老闆的戶頭,再將剩餘的10萬3000元(約30萬令吉),以支票方式支付。
車行老闆相信“王先生”,兩人完成交易,車行老闆過後發現受騙。
警方接獲車行老闆報案,調查中發現,“王先生”戶頭只有64元7分。
王承瑞認罪後,今早被判坐牢一周,罰款1萬5000元。(人名譯音)
車行老闆真好心
分文未付,假闊少成功將一輛路虎(Land Rover)開回家過年。
“王先生”想立刻將藍寶堅尼開走,但由於他沒有跑車保險,車行老闆好心讓“王先生”以另一輛路虎暫時頂替,讓對方有車回家過年。
車行老闆在大年初五到銀行,發現支票跳票。他立刻查看銀行戶頭,也發現“王先生”沒有匯款進來,才意識到自己被騙。
據了解,被告曾經以同樣手法,在烏美3道的兩間車行,駕走一輛馬賽地以及一輛迷你庫柏(Mini Cooper)。
資料來源:《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