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裡,有些疲倦是突然而至的。好比一個人樣樣如日中天,突然竟什麼興致都沒了,只覺太累想抽身而退。
同樣的,人生裡也會有莫名奇妙的亢奮,而且總會出其不意湧現。
近來,又有強烈要到處行走的興頭。或許安靜過久了,又想起以前風裡浪裡的日子。又或是年紀漸大,已隱隱有股不穩定的生理危機感。人都不好說,說走就走,所以趁世界還在身邊,能看多一次就算一次。
到處走這回事,挺適合我。有人問,這樣到處走,會否覺得人生飄忽?
確實會。只不過有些人是從穩定中得到人生的完整感,而我卻熱衷于拼湊。
瀏覽世界時,也會保持一個距離,我與外界,外界與我,兩相對照。但我一直是我,外界也一直只是外界,這種互相反映,反而覺得自己獨立完整。
從童年開始,身邊就圍困著太多我極力要擺脫的東西:嚴苛的規則、無理的管制、迂腐的禮教、喪失的自由。我畫作裡最大片的往往就是天空,而且我很小的時候就會畫鳥,天空上一定飛著自由的鳥。
青春時期,更是一天到晚只想往外跑。走到海灘路,吹著洌洌海風抱著自己肩膀,就是一直走,沒頭沒腦,就從伊麗莎白公園那裡一直走到加冷河口附近。那時,我都不清楚這股“走勁”從何而來?
現在才恍然,原來人會不顧一切往前走,其實就是一種證實生命進行的極原始式狀態。就像原始人向前走,不管路通不通,同時還得狩獵求存。
不停走也是一種自我能力最基本最簡單的肯定,病人休養好了,下床站著,然后就開始走了,他證實自己已經好了。
說到心裡去吧!我一直不願停下來,其實是心裡頭還有嚮往要去實現;而到處走,或許就是讓自己知道仍然處于狀態的最好做法。
走要趁早;輕便些,率性些,就更好。太黏糊不一定就是好事,人與環境之間,疲于妥協、容忍、通融,天天維持真的很累。久別勝新婚,人與空間也同個道理,當我已經不能把一個地方看作美麗,那麼它就是不美麗了。我從來不愛玩假假的,留下來黏糊著,也沒意思。
對人,我或許還會忠誠些,至少這樣我還不至于十惡不赦。但對吃喝拉撒睡的地方,我是很花心的,我的妥協度很低,我總是到處留情,倘若那份情完了,我就會收拾行裝,邁步離開。
要待在固定地方過一輩子,日子可以很長。但處處去用腳印來拼湊生命,那麼,人的一生其實也不過很短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