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前男友已婚,知悉后提出分手,但其協商離婚中的妻子威脅公開其個人資料。
☉周小姐指出,她在3個月前和前男友交往,當時不知道對方已經結婚,而且和其妻子協商離婚中。
“過后才從朋友口中得知前男友已經結婚,雖然前男友說正處理離婚,但不想捲入那么麻煩的關係,直接和前男友分手了。”
她說,不曉得前男友的妻子從何得知她曾與前男友交往過,直接在面子書上私訊她,並揚言要在面子書宣揚該事,讓她受眾人鄙視。
“前男友的妻子說了很多侮辱性的話,還說要在面子書公佈我的個人資料,但是我那時是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只跟對方交往了一星期,過后就分手了。”
她想了解,自己可否就前男友妻子的言論報案?若對方真的公佈她的個人資料,她可否採取法律行動?
★麥嘉強律師
若對方言論偏激和具威脅性,事主覺得危及自己安危,是可以報案的。
當然若對方公佈她的個人資料和宣揚相關事情,她可以誹謗罪控告對方。
但照上述描述,對方似乎已經不理智地把夫妻關係間不合及男方犯下的錯誤,遷怒他人,建議事主可以不理會對方,畢竟現在若繼續回覆也只是越描越黑,現在事主只能被動等對方採取不對的行為,才能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