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层:指南有保障作用 赞同立法管制老人院
独家报导:丘惠萍
(吉隆坡18日讯)国内慈善性质或私立经营的老人院及安老院管理层基本上赞同政府立法管制老人院,这样能有标准作业指南,比如需符合环境卫生与安全、基本设施、人手分配的基础条件,进而才能保障老人生活福利得到良好照顾。
霹雳州九洞中央福利老人院秘书林兆彬说,其实政府是应该立法管制老人院,至少有清楚的条例或指南,提供孤老基本生活所需的照顾,渡过晚年。
他说,该老人院慈善经营数十年,从以前到现在都是以自己的模式管理,只能按照现有资源,聘请3名职员协助处理老人院日常事务,如监督老人衣食住行、打点一日三餐等,目前收留39名老人。
他补充,该院向来是靠热心人士捐献维持经费,报效日常用品及干粮等。
将生病老人送往安老院
他说,基于资源问题,该院只收60以上的单身或被亲人遗弃的孤老,而且要行动方便、健康无病,能自顾自理生活如洗衣、收拾床单、吃饭等,职员从旁监督看守;换句话说,该院是提供落脚处予无家可归的老人,渡过晚年。
林兆彬是针对副卫生总监(医药)拿督再也英德兰指该部料于明年提呈新法案管制老人院,无法周全照顾老人的老人院负责人将被罚款或监禁一事,今日接受《中国报》访问时发表看法,以及讲解老人院一般操作情况。
“我们无法长期请专人照顾行动不便或有重病的老人,但若老人家进来时状况良好,后来有病或不能走动,本院会将老人送往安老院,安老院费用由本院负责。”
一些私人安老院负责人说,立法管制是好的,但要避免繁文褥节,重点应放在老人家的生活照顾与福利保障上。
「服务素质取决于金钱」
一些曾有家人寄托安老院的受访者说,在未有政府立法管制老人院的情况下,只有经济条件能“保障”老人家可否获得良好照顾。
据本报了解,一般所指的老人院是慈善性质没有收费,而安老院是私人收费经营。换句话说,收费愈高,老人得到的服务素质愈好,只能用金钱换取老人所需的舒适照顾。
他们说,尽管一些有收费,但倾向商业化的经营模式,反之是缺乏人性化的道德理念,以致管理素质也未必令人满意,还是有老人家被冷落或疏于照顾。
“还有就是非营利经营的老人院,由于资源有限,一般服务素质处于中下甚至恶劣水平,一些老人家卧病难起或行动不便,无人料理,导致身体发臭、皮肤溃烂,受尽折磨而离开人世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