賤男攜妻小參加派對 竟在樹叢強姦女子
一名搬運工參加親友的度假屋元旦派對,趁妻兒熟睡,竟強拉單親媽媽入叢林,受害者謊稱自己有愛滋病,但被告仍強姦她。
據《新明日報》報導,被告莫哈末法漢(30歲)面對一項強姦和一項侮辱女性尊嚴的控狀,控方針對強姦罪名對他進行提控,他昨天認罪,被判入獄9年和6下鞭刑。
受害女子在案發時30歲,是一名單親媽媽,有一名4歲兒子。法庭下令媒體不得報道可能洩露她身份的資料。
前年12月31日,受害者到克蘭芝一帶的度假屋,參與一名親友策劃的元旦節派對。1月1日凌晨約5時45分,受害者在度假屋外的涼亭休息,被告與她攀談。受害者看被告點煙,要求讓她抽幾口,之後被告竟要求受害者和他發生性關係,但被拒絕。
這時被告的妻兒都在度假屋裡熟睡,受害者說自己累了,想搭德士回家,身上卻沒有錢,問被告可否幫她。被告這時強吻受害者,還對她露寶。
受害者覺得被侮辱,生氣地離開,被告提議送她到度假村外截德士,受害者答應,被告之後交給她10元(約30令吉)。
兩人走到一處叢林茂密的地點時,被告突然抓著受害者的肩膀,強拉她到叢林裡,強姦了她。
受害者害怕被告完事後會殺了她,苦苦哀求說自己是單親媽媽,還有年幼兒子要照顧,哀求被告不要傷害她。
被告之後獨自回到度假屋,閉路電視畫面顯示,兩人離開到被告再次歸來,前後約20分鐘。
被告在強姦受害者後又給了對方15元,要她不要將這件事情告訴任何人。受害者擔心被告會對她不利,因此收下了這筆錢。
之後被告穿上褲子,丟下受害者一人在黑暗的叢林裡;受害者穿上褲子後,走出叢林,向一名開車經過的德士司機求助。
被告獸慾得逞後回到度假屋,妻子見他六神無主,問他發生了什麼事。
被告這時哭著要妻子原諒他,說自己做錯了事。
警員隨後來到度假屋,當場逮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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