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逾百張IS照片 主婦判監2年
(吉隆坡19日訊)一名家庭主婦坦誠擁有逾100張與恐怖組織“伊斯蘭國”(IS)相關照片,今日在高庭俯首認罪,被判處監禁2年,刑期從逮捕日即3月22日計起。
高庭法官拿督阿茲曼阿都拉宣讀判詞時指出,有關恐怖組織的惡行,是大馬繼共產黨之後,全民清楚可見且厭惡的顛覆行動。
“這種以宗教為掩護的顛覆行動必須被解決,倘若不剷除,將讓國家面臨混亂和殘暴的威脅。”
被告西蒂諾英丹莎菲娜(27歲)被控在3月22日早上8時20分,於瓜拉玻璃市烏絨丹絨村某住宅,被發現她擁有的一架“聯想”牌手機裡,有139張與“伊斯蘭國”相關的照片。
被告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130JB(1)(a)條文,罪成可判處最高監禁7年或罰款,和充公有關物品。
案情顯示,被告在當天被警隊扣留盤問後,展示她在房間枕頭下面藏匿的一個手機,裡頭有139張“伊斯蘭國”相關照片。
被告代表律師法麗達以被告有健康問題及一名8歲兒子,事件令被告非常難過及創傷為由,要求法官輕判,唯主控官莫哈末慕斯達法副檢察司反駁擁有恐怖分子物品是嚴重罪行,需給予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