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檢察長獲藐視法庭准令 林冠英申請撤銷
(吉隆坡19日訊)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將向高庭申請,撤銷總檢察長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早前在高庭取得的准令,有關准令是就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對其被控貪污案發表的言論,向法庭申請宣判林冠英藐視法庭。
林冠英代表律師哥賓星指出,如果要求撤銷上述准令的申請被法庭駁回,他們將會直接申請撤銷總檢察長要求宣判林冠英藐視法庭的申請。
他今日在內庭會見高庭法官哈妮峇法麗古拉後,在庭外向媒體如此指出。
他說,總檢察署已把有關林冠英新聞發佈會的2張相關錄影光碟交給他們,他們也把本身的錄影光碟交給法庭,法庭要求他們提供3張錄影光碟完整抄本。
總檢察署是就林冠英透過社交媒體所發佈的媒體聲明,已詆譭法庭和干預司法行政,而採取法律行動。
根據透過高庭主簿署搜尋訴訟文件顯示,莫哈末阿班迪是針對林冠英在檳城喬治市出席“紀念伍連德全球研討會及公開講演”開幕禮後,在新聞發佈會上的言論,向法庭申請宣判林冠英藐視法庭。
高庭於9月21日發出准令給總檢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