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明炎律师:国阵如何面对伊党私人法案?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郑明炎律师:国阵如何面对伊党私人法案?

伊斯兰党主席哈迪提呈的伊刑法私人法案,被编排于2016年10月国会首日议程表内的第4项,这将给予非穆斯林脑力激思,还是脑力震荡呢?



记得巫统以外的其他所有国阵12个成员党,于2015年3月罕有的发表联署文告,极力反对伊党于国会提呈伊刑法。之后,有巫统部长说,联邦宪法至上原则涵盖于国会辩论伊刑法,并把国阵对伊刑法立场的发言权交予首相,却千呼万唤不出来,还犹抱琵琶半遮脸。可见宗教议题毕竟是高度敏感课题,必须顾及多元社会的多方感受,这便是多元社会应有的崇高优良价值观!此崇高价值观是伊党所不能理解的!

伊党的私人法案意在修改联邦法律,即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处罚权限)法令,以解除欲执行已经在丹州议会通过的伊刑法时所面对的法律障碍。巫统部长出乎意料在2016年5月6日的国会会议中放行伊党提呈的私人法案,彰显巫伊靠拢明显迹象。

政治对呛声中,有者提及那是修改早在1965年已执行的联邦法律,并非伊刑法。于穆斯林社会中,有者处于宗教迷思,即穆斯林务必支持伊刑法与任何涉及伊斯兰的法令;有者却倡议宪法至上,任何法律包括伊刑法不可违宪,相对非穆斯林的一致捍卫宪法并强烈反对任何可能违反宪法的法律,包括伊刑法与伊党的私人法案。



据报导,有国阵成员党提议由中央政府提呈扩大伊法庭刑事处罚权限的法案,以杜绝伊刑法元素。然而,任何于宪法范围内扩大伊法庭刑事权限之举,其效果便是伊斯兰与伊法庭影响力再度膨胀,相对民事法庭的权限与地位,以及宗教信仰自由之间的相互平衡,的确是实质的隐忧。况且,伊党私人法案又如何说服大家它不会牴触宪法第9 附表第4条事关民事法庭刑事权限条文,更别说扩大后的伊法庭刑事权限不会交叠原属民事法令之刑事法典(Penal Code)的权限范围呢?那些赞同不违宪而扩大伊法庭刑事权限的政治人物,又如何自园其说呢?

捍卫宪法需步步为营

几位部长先前呛声欲辞去内阁职位,如今对伊党私人法案于10月国会的提呈,展现了忧虑降低的说辞,即国阵之内已取得共识来面对伊党私人法案。巫统部长东姑安南承认有共识,却没进一步解释。然而,非穆斯林部长说,国阵共识便是政府法案优先,而多元国民当然知道10月国会是提呈预算案的时段。再者,伊党的私人法案如成功闯关,将交由国会法案委员会,而后再提呈国会辩论的法案不也就是政府法案吗?政府法案优先的共识必须受谨慎看待,因捍卫宪法更需步步为营,以防任何可能意外。

回顾伊刑法如何撕裂民联。在希联仓促成立之后,还见伊党与行动党于雪州政府内眉来眼去,并藕断丝连,暧昧地暗渡陈仓,让人意识到伊党伊刑法风险的继续存在!

再者,巫统以外的所有国阵成员党,像先前2015年3月发表联署文告,一致坚决联合反对伊刑法与伊党私人法案,那么,只剩下巫统的国阵,岂不是同样面对像民联被伊刑法撕裂的命运?

当务之急,为捍卫宪法,唯有解除穆斯林迷思──即穆斯林务必支持伊党伊刑法与伊党私人法案,除了巫统的所有12个国阵成员党,必须站稳立场来坚决要求巫统选择国阵或伊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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