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訊)國會下議院以63票對51票,通過2016年城市和鄉區規劃修正案二讀;該法案接著也在沒有辯論的情況下,迅速三讀通過。
國會下議院副議長拿督依斯邁莫哈末賽益主持議會時,欲以聲浪通過這項修正案二讀辯論,15名反對黨議員要求記名投票,因此,副議長按照議會常規第46(4)條文,宣佈記名投票,並且按鈴兩分鐘,召喚在議會廳外的議員和部長。
由于議員座位稍有調動,因此,記名投票比平時更加耗時,一些議員不耐煩,要求立即公佈結果,有者抱怨:“才調動兩個座位,就算這么久,若重新調整座位,真的不敢想像……”
公正黨加埔國會議員馬尼瓦南順勢調侃:“這就是重新劃分選區!”
這項法案是由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長丹斯里諾奧馬提呈,主要是規定中央政府和州政府在審批大型基建工程時,須咨詢相關理事會意見。
反對黨議員擔心,這個規定會導致州政府失去審批高速公路等大型基建工程的裁量權。
2016年城市和鄉區規劃修正案新增的第20B條文闡明,中央政府及州政府(除了沙巴和砂拉越),在批准基建工程時,必須“咨詢”有關“理事會”。
這些基建工程包括填海工程、機場、港口、高速公路、毒廢物處置場,及“理事會”認為涉及全國利益的工程。
不過,諾奧馬說,有關理事會的意見只供參考,沒有法律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