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以勒:誠信黨的伊刑法2.0?
國會復會,伊斯蘭黨主席哈迪阿旺的伊刑法國會私人動議——技術上的正式文案為尋求通過2016年伊斯蘭法庭(刑事權限)(修正案)動議——是否將在議會殿堂裡辯論並最終進行表決,再次成為輿論焦點,也使法案的反對者心驚膽戰。
對哈迪阿旺私人法案立場曖昧的巫統,引起其他成員黨不滿。此次國會會議是否會再讓伊刑法闖關,國陣成員黨領袖表示國陣內部已達致共識,看來是已擬定應變策略,也尋得解決方案。
欲破“3-6-5保護網”
就在此關鍵時刻,希望聯盟的誠信黨卻突然宣佈,該黨已擬定並向國會提呈本身的替代動議,以取代伊斯蘭黨的伊刑法私人法案。
這道為了取代哈迪阿旺私人法案的替代動議內容到底是什麼?誠信黨不願透露。
誠信黨只告訴我們,這道替代動議有別於哈迪私人法案之處:一、替代動議要提升伊斯蘭法庭的權限,而不僅局限在伊斯蘭法庭對於刑事罪的裁量權;二、替代動議不違反聯邦憲法。
果真如此的話,首先,誠信黨建議修訂的法令將涉及更廣泛的範圍,甚至比伊斯蘭黨的法案有過之而無不及,即提升伊斯蘭法庭的法定地位。其次,如果誠信黨的動議完全不觸及聯邦憲法的精神,那麼最恰當做法就是根本不提出任何替代動議,而是直接反對哈迪的私人法案,讓憲法和所有相關的法律條文保持原狀。
既然誠信黨的替代動議意在抗衡伊斯蘭黨的伊刑法私人法案,那麼即使是最理想的修正程度,至多是一套溫和版的伊刑法,但它終究是伊刑法。
哈迪阿旺同樣聲稱其法案沒有違反聯邦憲法,甚至辯稱有關法案無關伊刑法。事實是,在現有法令下,任何在伊斯蘭法庭犯罪行為的刑罰權都有限制,即不能判處監禁超過3年,或是鞭笞超過6鞭,或是罰款超過5000令吉,也即是所謂的“3-6-5保護網”,以確保伊斯蘭法庭的刑罰權與法律一致。而哈迪法案的目的就是要除去這副保護網。
火箭藍眼保持緘默
如果哈迪法案被通過,成功刪除“3-6-5保護網”,當局可制定任何形式的懲罰(除了死刑),那麼伊刑法下的刑罰,包括公開鞭笞、截肢和長期監禁等,伊斯蘭法庭都有權執行,這等於是為落實伊刑法打開大門。
誠信黨聲稱,其替代動議已在希盟內部取得共識,意即得到行動黨和公正黨的認同。
當年,行動黨大事讚揚伊斯蘭黨很開明進步,大拍胸膛保證伊斯蘭黨不會落實伊刑法,結果行動黨以38個國會議員之強,還是未能阻止伊斯蘭黨一意孤行,伊刑法還是被提呈到了國會。
這一回,行動黨又告訴我們誠信黨很開明進步,誠信黨不會落實伊刑法,或者甚至宣稱誠信黨的替代動議不是伊刑法,不知道還有多少可信度?
同樣難以置信的是,行動黨不斷要求國陣成員黨阻止巫統支持哈迪阿旺,但它本身的希盟友黨公正黨和誠信黨不僅對伊刑法法案緘默,現在誠信黨還要搞一套取代哈迪伊刑法私人法案的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