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米基爾:有意擴大伊法庭刑罰 355法案或添社會服務令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惹米基爾:有意擴大伊法庭刑罰 355法案或添社會服務令

(吉隆坡20日訊)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惹米基爾指出,政府有意要擴大伊斯蘭法庭的刑罰權限,若355法令修正案獲得國會通過,政府建議刑罰中,加入社會服務令。



他表明,伊黨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在第13屆第4季第2次(5月)國會會議,援引國會議會常規第49條文,以私人動議方式尋求國會通過355法令,政府在當時確實有仔細研究。

“國會一旦通過修正案,政府是建議刑罰中加入社會服務令。”

他說,政府正在研究擴大伊斯蘭法庭的刑罰權限,因為已許久沒有修正355法令。



他強調,355法令只是用在穆斯林身上,權限並沒有抵觸刑事法庭,以及不會審理刑事法庭的刑事案。

他今日以書面回答行動黨士布爹區國會議員郭素沁的提問時,這么指出。

政府仔細研究動議

“此時,政府正在仔細研究有關動議,主要是擴大伊斯蘭法庭的權限。”

郭素沁是詢問內閣是否討論哈迪阿旺提呈修正的355法令,有關法令引起內閣成員和大眾的激烈反應。

惹米基爾在書面回答中解釋,1965年伊斯蘭法庭(355法令)在1965年制定,當時的刑罰是監禁不超過6個月,以及罰款不超過1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他說,355法令在1984年時也曾修正,並擴大了伊斯蘭法庭刑事權限,即提高監禁不超過3年,或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或鞭笞不超過6下,或任何刑罰兼施。

另外,在1989年,政府也將此法令引用在沙巴和砂拉越。

周美芬:免造成不公
國家法律應以世俗法為準

馬華副總會長拿汀巴杜卡周美芬指出,國家法律應以普通的世俗法為準,不能出現兩套平行的法律系統,如此不但違憲,同時會在同時涉及穆斯林與非穆斯林的案件中,造成不公或導致法律程序癱瘓的結果。

她說,目前發生在配偶改教的婚姻案件,已足以證明兩套法律所導致的問題,在政府尚在努力尋求修改婚姻離婚改革法案,以求完善解決問題之際,不應重蹈覆轍,再度製造類似糾纏難解的問題,這對國家司法與人民的團結毫無助益,反之帶來極大傷害。

周美芬也是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副部長。她今日發表文告指出,宗教是個人信仰、是私事,不能將個人的信仰強加在其他不同信仰者身上,因此不能涉入管理眾人的國家行政與司法,這是我們必須堅守與把關的。

她駁斥,伊斯蘭黨無視國內穆斯林和非穆斯林反對,一意孤行堅持繼續有關私人法案的,已讓人感到擔憂及憤怒;如今,誠信黨在希望聯盟的支持下另提替代動議,是在試圖混淆視聽,其實同樣是為落實伊刑法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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