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花:甜蜜陷阱——信用卡
国内某些单位“滥批”信用卡,造成大马财政部及国行当局抨击,指上述行为是完全罔顾申请者经济状况,导致许多“卡奴”先用未来钱!
放眼四看,周遭蓝白领阶级,一个月薪金约2000令吉左右的打工仔,竟然可申请到几张信用卡,以致负债累累。
持有信用卡者,如果没有偿还能力,可能有朝一日变成“没信用”。
信用卡公司对以信用卡付账成交的劣货或不当服务,概不负责。持卡人对商家索赔的証据,并不能用来制止卡公司对商家付款。
持卡人若买了劣货或货不对办时,信用卡公司硬要持卡人付款是不公平的。
卡公司不该为了与商家的“特殊关系”而强行落实这项不公平条文。此外,卡的保安及机密问题有待改善,以免卡奴“吃死猫”。
如果信用卡遗失或被劫,卡公司在未接到持卡者通知之前,持卡人对一切物品或服务交易要自行负责。
不公平条例
对持卡人的不公平条例包括:
(a)卡公司有权在任何时候,暂时或永久限制或取消持卡人的资格,而且无需向他们解释事由!
(b)卡公司可在任何时候及不必通知下,抵销或转移卡主银行存款,以清还所欠款项(若发出卡片者为银行本身。)
(c)卡公司可自由更改或增加契约条文。
信用卡很诱人,又很方便,而且月薪不用很高也可申请。虽然如此,我们要扪心自问,有必要用卡吗?负担得起吗?
部分持卡人宣告破产并不惊奇,因为信用卡的简单赊欠方式及诱人的广告宣传诱使持卡人任意挥霍,过著入不敷出的生活。
有人在遇上“难题”后,求助消协团体,但消协有时也爱莫能助。
希望大家在“破产”前,谨慎决定是否有必要持有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