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2罪.23日过堂 2男被控鼓吹IS
(哥打峇鲁20日讯)两名巫裔男子涉嫌鼓吹极端组织“伊斯兰国”(IS)活动及支持恐怖分子,今早被押到推事庭提控,各面对两项控状。
推事订于11月23日过堂,并决定是否将案件移交吉隆坡高庭审讯。
被告哈兹米(32岁)被控于3月30日凌晨12时37分,在哥打峇鲁甘榜浮罗嘎巴,透过手机应用程式Telegram,以“Gagak Hitam”群组,表示效忠及支持IS,牴触刑事法典130J(1)(b)及130 J(1)(a)条文(支持恐怖分子行为)。
被告也被控于6月28日凌晨3时32分,在相同地点,表示支持IS使用爆炸物,及利用手机应用程式威胁大马人,此控状则指被告在知情下,给予IS支持,牴触刑事法典130J(1)(b)及130J(1)条文。
这两项控状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30年、罚款或充公用作恐袭活动的资产。
另一名被告东姑苏克里(30岁),被控于3月30日下午5时08分,在彭佳兰兹柏丹绒马花园,使用相同方式,即透过通讯软件Telegram 社交平台的“amanah(phb)vs pas”群组,表示支持IS使用爆炸物,各别牴触刑事法典130J(1)(b)条文和130J(1)(a)条文,可在130J(1)条文下被定罪。
被告今日在代表律师陪同下,面对提控。其代表律师莫哈末法查里向推事要求将案件带到吉隆坡高庭审讯。
推事聂哈比立订于11月23日过堂;此案主控官为黄秀敏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