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2罪.23日過堂 2男被控鼓吹IS

(哥打峇魯20日訊)兩名巫裔男子涉嫌鼓吹極端組織“伊斯蘭國”(IS)活動及支持恐怖分子,今早被押到推事庭提控,各面對兩項控狀。

推事訂于11月23日過堂,並決定是否將案件移交吉隆坡高庭審訊。

被告哈茲米(32歲)被控于3月30日凌晨12時37分,在哥打峇魯甘榜浮羅嘎巴,透過手機應用程式Telegram,以“Gagak Hitam”群組,表示效忠及支持IS,牴觸刑事法典130J(1)(b)及130 J(1)(a)條文(支持恐怖分子行為)。

被告也被控于6月28日凌晨3時32分,在相同地點,表示支持IS使用爆炸物,及利用手機應用程式威脅大馬人,此控狀則指被告在知情下,給予IS支持,牴觸刑事法典130J(1)(b)及130J(1)條文。

這兩項控狀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長30年、罰款或充公用作恐襲活動的資產。

另一名被告東姑蘇克里(30歲),被控于3月30日下午5時08分,在彭佳蘭茲柏丹絨馬花園,使用相同方式,即透過通訊軟件Telegram 社交平台的“amanah(phb)vs pas”群組,表示支持IS使用爆炸物,各別牴觸刑事法典130J(1)(b)條文和130J(1)(a)條文,可在130J(1)條文下被定罪。

被告今日在代表律師陪同下,面對提控。其代表律師莫哈末法查里向推事要求將案件帶到吉隆坡高庭審訊。

推事聶哈比立訂于11月23日過堂;此案主控官為黃秀敏副檢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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